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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rdo;肖凌霄想,我是因為怕你被黑才失落的,並不是因為沒有當成冠軍狗。

周瑾初又說:&ldo;男主角的角色對我來說挺有挑戰性的,至於你,去做別的事情也能彌補下今天的缺憾。&rdo;

&ldo;汪!&rdo;肖凌霄很激動。

‐‐我那被驚為天狗的浮誇演技,又要能夠派上用場了嗎?!

第15章 &ldo;虎毒&rdo;

兩個月後,肖凌霄正式開始拍攝他的第一部電影,叫做&ldo;虎毒&rdo;。

而且,是和周瑾初一起出演的。

故事講的是一宗兇殺案。

警方接到電話之後趕往現場,發現地上一共有兩具屍體,一具是報警人的妻子,一具是報警人原下屬。半個小時之前,報警人剛剛開除了這位曾經的手下。他承認說,他自己在工作中犯了個大錯,但卻將責任推到了下屬身上,並且在下班後直接將其開除。於是,性格一向易怒和暴躁的下屬來到上司的家施行報復。他用刀刺死了開啟門的報警人的妻子,不過,他在與報警人的搏鬥中落到了下風,也沒活著離開,報警人總體上算是正當防衛。警方之後的調查與他的證詞相符‐‐他的確與下屬發生過極其激烈的爭吵,並且,那個下屬脾氣從來都是像火藥桶一樣。

不過,主角警察卻一直覺得不對勁,因為那天下屬進上司家手裡還拿著礦泉水。如果他是打算去殺人的,怎麼會拿著水進去?

面對已經結了的案,警察選擇了獨自去調查。他從細微處剝絲抽繭,果然發現了更多不對的地方。其中,最關鍵的線索,來自報警人家裡養的狗。他從一張現場的照片中發現,那條狗的胸前,是有點血跡的,而且,絕對不是沾上去的,而是直接噴濺上去的,也就是說,命案發生那時,這條狗在很近的地方。主角警察詢問了不少人,所有的人都說,由於是大型犬,當有陌生人登門時,報警人是一定會將狗關在臥室裡面的,不可能在客廳裡被灑上死者的血。

因為懷疑,主角警察進行了更多的調查,並且察覺報警人在外面還有一個情人。他打算與妻子離婚,但他妻子並不同意,還打算將醜事昭告天下。在命案發生的三十分鐘之前,報警人給情人打過電話,還告訴她,馬上就能在一起了。得到更多線索之後,主角警察重新偵訊,這回,迫於各種證據,報警人承認是他殺害了妻子,並且,故意激怒壞脾氣的下屬,再以幫忙介紹工作為由,將那下屬約至家中談話,並將第一樁命案嫁禍給了他。

案子至此本該圓滿解決,誰知三個月後,平地又起波瀾。主角警察非常無意中地發現,報警人殺害兩人時所穿著的襯衣,實際上是他兒子的衣服!片子結尾,真相終於大白‐‐原來,真正殺害妻子的人,竟是報警人的兒子。妻子並非他兒子的親生母親,他再婚後,妻子與兒子相處得不好,他打算再離婚也有這個考量。那天,爭吵過後,兒子一時衝動失手殺人。於是,父親為了替自己的兒子掩埋真相,選擇了再殺一個人,就是刻意選擇好的下屬。因為擔心詭計被警察所識破,他也留下了一點點訊息給他的情人,這樣,萬一警察懷疑有詐,就會順理成章認為他是兇手,不會再調查他的兒子了。那個父親,得知兒子殺人之後,為了&ldo;保護&rdo;兒子,在30分鐘內做到了這程度,一計套一計,完全拋棄了人性甚至是自己的生命。

周瑾初飾演的就是那個父親。

而肖凌霄要演的,就是父親和兒子家裡的狗了。

一開始,這條狗看起來就是一條普通寵物,營造家庭的溫馨氣氛,烘托結尾揭示出的溫馨下面的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