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聽著媽媽康淑芳的哭訴和指責沒有給媽媽什麼承諾,而是安慰媽媽,說:“媽,我爭取到林白的諒解書了,你不會判的很重的?”
“那個壞女人會那麼好,給我出具諒解書?她跟你提什麼條件了?”
“這個你就不用管了,你在看守所好好保重,我會為你打點好監獄警的。”
“有那個女人的諒解書我還要坐牢嗎?”
“我諮詢過律師,你的故意傷害可以不判處實刑,但是你涉嫌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這個就必須判了,你放心,最多判拘役3個月,熬過3個月就好了。”
“兒子,我不要坐牢,這個看守所太髒了,都不能經常洗澡,吃的也不好,睡得也不好,人都非常粗魯,你媽我什麼時候受過這種委屈,兒子,你要想辦法讓我出去,我不想呆在這裡。”康淑芳哭著跟顧瑞申叫喊道。
顧瑞申見到媽媽如此可憐,非常心疼又非常生氣,說:“這次你是必須得吃教訓了,你的影片早就在網上發酵過了,要不是我找律師發了律師函,你的影片還在瘋傳呢,檢察院說證據確鑿,誰也不敢公然徇私舞弊,這個看守所你恐怕是要呆定了。”
康淑芳大聲哭了起來,說:“兒子,你要替我報仇,不能讓那個林白有好果子吃。我以前被她騙了,以為林白是在我和你爸離婚後他們才在一起的,她給我打電話說,是她迷惑你爸,讓你爸跟我離婚的,她以前非常恨我在她面前顯擺我生活好,你爸能掙錢,所以她要把屬於我的一切都要搶走,現在還打算生孩子搶你的繼承權,她太狠毒了,兒子,你一定要提防她,一定要把原本屬於我們的東西搶回來。”
顧瑞申聽到媽媽康淑芳說出的真相也頗感意外,因為當年顧百川與康淑芳離婚時,他確定林白在此前後幾年都未曾來過自己的家裡,而是在離婚後三年,顧百川才把林白帶來過家裡,而且只見過三、四次的面。因此,顧瑞申試探性的問康淑芳:“媽,你是怎麼知道的?林白親口告訴你的?”
:()別打我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