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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協查的案子告破(二)一更

曹英傑告訴袁方,開車的人是十幾年前被海清爸爸抓進去,前年才放出來的王斌,蔡昂找到他也是費了些時間。

當年王斌是以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罪入獄的,判了十三年,之所以量刑這麼重,是因為當年被打的有兩個人傷勢比較嚴重,雖然搶救過來了,但是落下終身殘疾。

袁方忙問:“就王斌一個人動手嗎?”

“都說是聚眾鬥毆了!”

“也就是說當年這個王斌也許並不是下手最重的那個,卻被判了最重的刑。”

“可以這麼理解,王斌不是組織者,但現場監控錄影顯示那兩個重傷的人,都被他打過……”

“王斌應該是憋屈了十幾年!”

“對,當年他剛滿十八歲!前年出來剛剛好是而立之年!”

“蔡昂能找到他,應該也費了不少功夫!誰幫蔡昂攔的車?”

“王斌的媽媽!”

“啥?”

“當年王斌宣判之後,王斌的媽媽曾經不止一次的找過海清的爸爸,那時候我們這位領導還沒有調到省廳,也不知道王斌的媽媽從哪知道的地址,唉,當年的事就不說了,總之,那些年王斌的媽媽給海清的爸爸平添了不少煩惱,後來領導升遷,搬家,王斌的媽媽也就再沒出現過。”

“海清爸爸突然見到王斌的媽媽,按理說應該謹慎才對啊!”

“你肯定想不到的案發時的場景!王斌媽媽倒在地上,蔡昂正在搶救,旁邊擺著急救箱!”

“所以,蔡昂帶著手套,口罩,甚至穿了鞋套也沒引起海清爸爸他們的懷疑。”

“朱海風的媽媽是認識蔡昂的,但蔡昂當時戴了口罩,她一時沒認出來,海清爸爸看到有人在急救,自然停車開啟車窗問問情況,蔡昂先介紹了一下自己,說自己是醫生,然後說了一下王斌媽媽的情況,蔡昂在介紹情況的時候,海清爸爸應該是認出了王斌媽媽……”

“他們能想到海清爸爸會停車,還會想到海清爸爸讓他們上車,說明在他們的潛意識裡,海清爸爸還是善良的,如果不是,看到躺在那的是王斌媽媽,海清爸爸絕對可以開車繞過去。”

“對!海清爸爸聽說需要搶救,蔡昂說他的車停的比較遠,海清爸爸就讓蔡昂把王斌媽媽抱上車,蔡昂先走到車邊開啟後面的車門,車後座上的人馬上給王斌媽媽騰地方,蔡昂彎腰抽出藏腳踝處的匕首,迅速的上車,他沒有第一時間解決後座上的人,而是先給海清爸爸和海清叔叔勃頸處一人一刀,再快速把後座上的人解決了,再扭身朝海清爸爸和叔叔身上連捅七八刀……”

“因為他是法醫,他知道每一刀的深淺,他不會讓海清爸爸和叔叔勃頸處的傷成為致命傷,要不然,警方會推斷出他上車後殺人的先後順序!”

“對!他的速度太快,車上的人根本沒來得及反應,我個人感覺,蔡昂會選擇在晚上聚餐後行兇,應該是考慮到那個時間段,人體反應處於最緩慢的狀態!他殺完人之後,開始清理現場,他帶著急救箱,王斌媽媽遞給他,他小心的擦拭了刀,整理身上的血跡,還重新擺放了屍體的位置……”

“他用的兇器應該有鞘吧?”

“有!沒有鞘他不好放在腳踝處,而放在腳踝最易抽刀!他擦拭完就把匕首裝進鞘裡,放進口袋,然後脫了鞋套下車,和王斌媽媽藏在暗處,算著時間等王斌來接他們!王斌當天開的是蔡昂的車,但是,你可能想不到,蔡昂也在這個小區買了房子,但業主的名字不是蔡昂,而是蔡昂二十年都不認的媽!買車位的時候登記了兩輛車,蔡昂的車就是其中的一輛。”

“所以,你們先期查案的時候,查到的都是小區業主正常出入,蔡昂為了避開嫌疑,送他們去盲區的時候,王斌開的應該是蔡昂媽媽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