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證據證明了利吉集團在碼頭的工作人員,不止一次,也不只是現在這樣對碼頭工人不友好。
他們一直都很傲慢,會咒罵碼頭工人偷奸耍滑,還會經常用「舉報致使他們失業」的方式來恐嚇威脅他們。
所以工人們給出的動機,因為不滿和仇視這些人的傲慢,還有對他們的詛咒謾罵,所以產生了報復的想法是能成立的。
在聯邦的司法中,動機是整個案件最重要的一環。
不管是刑事案件還是普通案件,人們都很重視這個。
甚至在聯邦的司法歷史上出現過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被告人,證實了被告人有很大機率就是兇手的情況下,卻因為動機不成立,最終上訴法庭認定被告無罪的案件發生。
所以對於聯邦的法官們來說,他們首先會看動機。
如果動機合適並且成立,那麼這個案子基本上就定下來一半了。
剩下的就是提交證據來證明他們的確犯了罪。
而這個案子裡最核心的證據,就是這些工人承認了自己犯罪的行為,並且和動機吻合。
用了兩個多小時法庭方面認為工人為了報復傲慢的員工,使用水澆泡小麥的事實和罪名成立。
這個認定結果直接讓法庭上出現了很大的騷動,利吉集團的代理律師更是差一點就衝到法官的臉上!
他很清楚,最高法庭也認為這是獨立世界,那麼這個官司基本上就輸了。
利吉集團的代理律師要求和工人們對話,最高法庭尊重了他的意願,從金港市把這些人調過來。
這是他們最後翻盤的機會。
庭審結束之後執行總裁離開時還和律師單獨談了一會,隨後自信滿滿的坐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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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們真的買通了一個嫌疑人,這個嫌疑人只要翻供,那麼接下來就又是漫長的調查取證過程。
他們要去碼頭上去走訪更多的工人,詢問他們是否接受過員工的指責和謾罵。
聽上去這樣的取證工作好像很簡單,消耗不了多少時間?
不,實際上這裡面也是有很多講究的,他們會給那些工人看很多的相片,其中有當日工作的員工,還有一些沒有在碼頭上工作過的。
那麼多工人,他們不可能記住每一個員工都是誰。
只要有人在律師的誘導下說錯了,那麼律師就能質疑工人們的證詞,然後使用一些其他的方式來不間斷的拖延時間。
至於後續?
他暫時沒有考慮這些,先把眼前的問題度過再說。
接近七點鐘,總裁才結束了工作。
他有時候無法理解,那些窮人們是如何能做到在六點鐘就準時的放下手中的工作,一點也不猶豫和留戀的轉身離開?
他們難道不為自己窘迫的生活感覺到著急嗎?
他們難道不想要透過自己的努力來改變自己的生活環境嗎?
他不理解!
他這麼大的人物還在主動加班,而那些窮人,卻已經開始享受工作後的快樂了!
不只是現在,他等會還要去應酬,在他看來,應酬也是一種加班。
他需要虛偽的和那些人交際,哪怕裡面有不少人他並不喜歡,他也要裝出和對方很談得來的樣子。
這其實很痛苦,但他又必須承受這份痛苦,因為這就是工作,是生活。
這幾天做空利吉集團的資本勢力不僅沒有減少,還在加多,現在股東方面給了他一些壓力,他需要做點什麼。
就在他即將準備離開去參加一場晚宴的時候,門外的秘書突然敲了敲門,探進一個頭來。
「boss,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