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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一聲猛地抬起來,看來它還保持著生前盜賊的機敏反應。骷髏都認得出主人,它們不會跟隨阿爾豐斯去做任何事。阿爾豐斯對著它歉意的笑笑,從它身上小心的跨過去,穩穩當當的出了城。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十二章 武僧傳奇

又是和前晚一樣的景色,只是那個迷人的少女已經不在身邊。阿爾豐斯感覺自己有點頭腦發熱,像她那種人,會真正看得上自己?不過都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打退堂鼓實在沒什麼意思。

兩百里路,按照沙漠居民的普通腳程,來回需要五天時間,一個月綽綽有餘,索拉德也沒故意刁難他,只是不知道這裡面有沒有克里絲蒂娜的影響,他對自己苦笑起來:阿爾豐斯,你可真會自作多情。

一路過來都是平坦的沙漠,夜風肆意的在沙上形成一個個小旋渦,帶動著鬆散的沙子呼嘯而過。這是沙漠中常有的情況,只要不是沙暴來臨,阿爾豐斯一般都不會理會。他腰間掛著的布袋裡面裝著十日份的乾糧,兩側各有一個大羊皮水袋,不出意外的話,足夠維持到探索結束。

他把那本書從布包拿出來,邊走邊看。沙漠的確是個好地方,可以不用擔心被異物拌倒。毒眼教會他認字,很多被埋藏的武器上邊都刻有主人的姓名,不識字根本就分辨不出來。朦朧的月光下,字跡顯得有點模糊,但還是勉強可以看清上面的黑字。

書的開頭頗讓人費解。都是關於一些哲學的問題,不過越到後面就越有趣。裡面說人與生俱身體裡就有一種氣,叫做內息。內息並不是雜亂無章的亂跑,它會遵循一定的路線執行,這些路線遍佈在全身各個關節部位。一般人無法控制內息的執行路線,只有透過不懈的辛苦修煉,其中一部分人才能掌握它的執行規律,在這基礎上再刻意加強就能控制內息的執行路線,提高肉體機能。

這套理論和阿爾豐斯所知道的世界完全不一樣,裡面沒有騎士、魔法、榮譽等他耳熟目詳的東西,這完全是個陌生的世界。精神上的修為再加上肉體的修為是書的主要內容,它還提到,精神和肉體是不可分割的兩個介面,肉體是精神的支柱,堅強的肉體會使精神層次更上一個臺階,反過來,精神的提高則直接刺激著肉體修為的壯大發展。

寫下這本書的人是一個叫吠木頭陀的人,來自遙遠的東方國度。這個國度阿爾豐斯從來沒有聽別人說起過,它比弗拉斯大陸還要遙遠,按照他的理解,縱天山脈以東的弗拉斯已經是往東的極限,再東?會是個什麼樣的地方?

阿爾豐斯抬起頭看看天空,靠近左手邊的半人馬星座中兩顆最亮的星之間的垂直線是南方,現在行進的方位沒錯。

吠木頭陀原來屬於一個叫婆羅門的宗教組織。這個宗教有很多神祗,眾多的僧侶都在各地建造寺院侍奉他們,也有一些人不願意皈依神祗,只想透過宗教高深的精神層面探討解釋出生命和自然的種種關聯,於是出現了頭陀這一類人。他們表面和平常人一般無異,但是肉身的修為極其強悍,一旦戰鬥發生,往往處於第一線作戰以保護寺院不受破壞。這類人被稱為武僧。

阿爾豐斯對魔法並不感冒,平時倒是經常胡思亂想些別人認為奇怪的問題,書裡的一些想法深深吸引著他,比如說,書中提到神其實和普通人在身體構造上沒有不同,有血,有肉,有思想,只是他們思考問題的角度和常人不同,眼光看的更遠。這種說法在阿爾豐斯所處的世界裡簡直就是荒謬絕論,如果沒有神,那麼力量怎麼獲得?人類又怎會產生?在塔隆說這種話可能會被當成白痴瘋子,其他大陸則直接會被綁到火堆上活活燒死——再善良的牧師,也不能容忍任何有關褻瀆神明的話,那些以衛道士自居的貴族對傳播這種思想的人毫不手軟。

任何法師包括黑魔法師,都是藉助神的力量才能施放出魔法,沒有一種魔法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