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派出所裡,我們報案是詐騙,接待我們的是一個女警。
我們認為田甜借了錢玩失蹤的行為應該算是詐騙,所以才這麼報案的。
但是女警聽我們敘述完了整個情況,又檢視了我們各自手機上的轉賬資訊,又捋了捋我們話語裡的意思之後,得出了初步結論:“這不能算是詐騙,只能算是朋友之間的借貸行為,屬於民事糾紛的一種,按照規定公安部門是不予以立案的。”
我和劉釗一臉震驚,都瞪大了眼睛。
女警立即安撫了一句:“錢暫時要不回來,你們的心情我能理解。不過最好還是先想想辦法,嘗試一下聯絡上朋友,她和你們以前不是共事過嗎?那麼,建議你們先去她的工作地點走訪、打聽一下。而且,這位報案人不是還說,朋友幾天前才主動聯絡過她?先別把事情往最壞處想。”
我說:“她確實幾天前才聯絡過我,可是現在聯絡不上她了。而且她也早就不在原來的單位幹了,我們真的找不到她。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幫我們找一找她?”
女警搖了搖頭:“我們不能隨便呼叫一個公民的資訊。”
聽女警這麼說,劉釗也著急了,畢竟他的損失更大,他立即擰眉質問了一句:“如果找不到她,那這錢是不是就要不回來了?”
女警肅容道:“你別急啊,我話還沒說完呢。”
我拉了拉劉釗用眼神示意他態度好一點,劉釗可能也意識到剛才說話語氣太沖了點兒,隨即嘆了口氣說:“警察同志,不好意思。”
女警擺擺手,又說:“像這種情況,建議你們最好還是找律師諮詢一下,這是屬於司法受理的範疇,作為債權人,你們可以去法院起訴債務人。而法院接到訴訟以後,法院的人員也會協同公安機關再逐一調查債務人的居住地,聯絡方式等情況。找到債務人之後,如果她還是不肯還錢,你們還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
我和劉釗消化了一下警察的意思,整個思路就清楚了:就是說,派出所現在是不能出面幫我們查田甜的資料的,這就屬於侵犯公民隱私了。要調查也得是向法院提出起訴後,由法院出面調查。
……
從派出所裡出來,我和劉釗都有些垂頭喪氣的。
我看了看劉釗問:“那你打算起訴田甜嗎?”
劉釗嘆了口氣,咬著嘴唇說:“我還沒想好。我打算再想想辦法找找以前的同事。你這邊還和以前的同事有聯絡嗎?就是之前那個教培機構裡面,你認識什麼人是跟田甜走得比較近的嗎?”
我平時就是個社恐,我一臉窘態地說:“機構剛倒閉那會兒,我就退群了,我和以前的那些同事幾乎都沒有聯絡。若不是田甜主動找到我,我可能也不會去老魏的工作室工作。而且我平時也只是去上個課,和其他人也不怎麼多接觸。”
看來劉釗和我是同類人,他聞言,只是低聲嘆了口氣說:“我也是。”
我看看他,思忖了一下說:“可…你是怎麼找到我的呢?”
既然他也說他和以前的同事都不聯絡的話……
劉釗不好意思地笑笑,說:“我很早就有你微訊號了,就是一直沒新增。那時候田甜找我出來的時候,她提起你在老魏那兒幹,我就順便問她要了你的微信。”
“你問她要了我的微信?”我驚訝道。
這是直覺反應,完全沒過腦子,但是我看到劉釗瞬間有些尷尬的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我也立刻臉紅了,覺得剛才問這個問題實在是太蠢了……
劉釗也沒有正面回答我,他清了清嗓子,轉移話題道:“司葭,我送送你吧,地鐵站離這兒有些遠,要走二十分鐘。而且,我下午都跟公司請假了,也不著急去上班。我們也可以順便再想想有什麼辦法能找到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