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的是個男人,白襯衫西裝褲,很高,模樣生得極好,昏黃暗淡的光裡模糊了幾分輪廓,卻仍像精雕細琢的中古畫像,每一筆都極其精緻。
她呼吸一窒,這張臉,為何怎生如此熟悉,像午夜夢迴裡最濃墨重彩的筆觸,深刻得心尖都在戰慄著。
他抬頭對視,禮貌而疏離:“不用。”
姜九笙這才瞧清楚他的五官,當真君子如玉,尤其是一雙眼,像極了高樓外的夜,藏了漫天璀璨的光。
這般容貌,倒不像私生飯,那為何跟了她一路?
男人開口解釋,聲線溫潤,像清風拂過耳畔:“我住這裡,七棟七零三。”
哦,原來是新來的鄰居,姜九笙禮貌地回以一笑,將那莫名生出的驚心動魄壓下。
電梯門開,男人靠右站著,按了數字7,指腹停在泛著淡藍色光的按鈕上,抬頭看向姜九笙。
她這才將目光收回:“我也住七樓。”
對方似無意地用指尖點了點那數字7,指甲修得整齊,是乾淨的瑩白色,骨節纖細分明,勻稱又修長。
當真一副美人骨,連手也是上乘。
姜九笙由衷地讚歎:“你的手真好看。”她有些挪不開眼。
男人頷首:“謝謝。”
看得出來他涵養極好,周身沒有沾染半點紛擾塵世的浮躁,貴氣又內斂,不像今日體育館裡的那位簡公子,偽裝得再好,也遮掩不了那堆砌了一身的銅臭味,不像這個男人,是個真正的貴族,舉手投足都是風度與精細。
姜九笙下意識地滾了滾喉嚨,唱了四個小時,嗓子微啞:“我能,”頓了頓,終歸失了禮貌,冒昧地問,“我能摸摸嗎?”
第一卷 004:戀手癖遇上了潔癖
姜九笙下意識地滾了滾喉嚨,唱了四個小時,嗓子微啞:“我能,”頓了頓,終歸失了禮貌,冒昧地問,“我能摸摸嗎?”
第一次見面便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連姜九笙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並非浮誇隨便之人,歸根結底,她想大概是對方生得太蠱惑人心。
男人有些驚愕。
她立馬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
見了鬼了,她並不輕信於人,卻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這種陌生的熟悉感,讓她有些手足無措,不自覺地心慌意亂。
分明不曾相識,何來這種蕩氣迴腸後的心神難寧?只是因為那雙美得世間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戀手的毛病可能嚴重惡化了,至少在這個男人之前,她從未對哪雙手如此迫切地渴求過。
男人歉意地稍稍淺笑:“抱歉,我有輕度潔癖。”
姜九笙很遺憾,儘管裝得不動聲色。
他猶豫了片刻,又柔聲地問:“只摸一下可以嗎?”
“當然!”她回答得很乾脆。
對方笑著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涼,掌心乾燥,骨節比她想象的還要纖細,膚色幾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夾雜著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覺。
就如此,她摸了一個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覺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幾秒就鬆了手,道了句謝謝。
對方說,不用謝。
他說:“我叫時瑾,瑾瑜的瑾。”
時瑾。
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儂軟語。
她回:“姜九笙。”
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只是,時瑾看上去並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適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