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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5章 成神之秘

神秘為薪,奇蹟為火,點燃神火,凝聚神格。

規則為柄,信仰為杆,湧動神力,撬動權柄。

此為玉簡之中記載的成神之秘的大綱,直指成神不可或缺的兩部分,神格以及權柄。

神格是成神的先決條件,權柄是神只的力量源泉。

沒有神格就無法將信仰之力蛻變為神力,也就無法揮動權柄,稱不上神只。

而一旦凝聚神格,在規則之力和信仰的推動下,權柄自顯,神位自成。

因此是否能成神,取決於能否凝聚神格,而非天地間自在的權柄。

而神格凝聚則需要神秘與奇蹟齊聚,在兩者與體內瞬間平衡之時凝聚成型。

這就是古往今來數億億萬人中都難得有一人能夠成神的原因。

眾所周知,生靈與神秘之力不可相容,往往只有少數天賦異稟之人在機緣巧合之下能夠形成類神秘特質或者半神秘之體。

像米爾斯,洛琳,艾倫等人都是這樣,他們算是擁有微弱的神秘之力。

而這還與他們的天賦和經歷有關,幾乎沒有任何規律性以及複製的可能。

這還是其一,已經遠遠淘汰絕大多數人。

其二的奇蹟之力重在時機,它需要在一切準備就緒後,也就是職業道路走到秩序巔峰,規則圓潤穩固之時,成為奇蹟之人。

絕大多數人根本就看不到這個時間節點,他們走不到職業之路的盡頭,甚至成為傳奇都很難,秩序就更別說了。

時機除了時間還有機遇,機遇所在在於如何成為奇蹟之人。

其實對於任何人來說想成為奇蹟之人的難度都是一樣的,只是他們的活動範圍完全不同。

普通之人從隕石之下拯救一城之人的性命這是奇蹟,同樣的事情對於秩序階生靈就不算。

不僅不算奇蹟,還只能算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往往實力越強,寰宇內就越少的事件能夠讓他們成為奇蹟之人,想要創造這類事件因為所涉力量過於強大也難以成行。

當然,有一件事放之四海而皆準,那就是以凡人之軀弒神。

對於神明來說,超凡者是凡人,秩序階也是凡人,只不過是強大一些的凡人而已。

凡人弒神對於凡人當然是奇蹟,當然可以踩著祂的神屍登臨神位。

由於這是成神的先決條件,玉簡資訊對其進行了詳細記錄,甚至最後的符文法陣也是基於這一點的。

它能夠讓成神者找準時機的同時,更加輕鬆凝聚神格。

很顯然最初的成神者是沒有這種符文法陣的,它是由神明創造的,複雜程度對於秩序階來說都難以理解。

其實對於真理之神創造這份玉簡以及法陣的目的難以揣測。

要知道最初的成神者成為神明之後很大程度上是誤打誤撞,真理之神能夠總結出成神之秘一定耗費了大量心力,可是這樣並不討好。

作為真理之神可能能夠從中汲取知識的力量,但是資訊一旦洩露出去,凡人找到了成神之路,對於祂以及祂們都難以承受。

可以預想的是,有了成神之道,生靈會更願意自己成神,而不是跪神乞憐,貢獻信仰。

接著神明數量增加,祂們對信仰的爭奪加劇,資源減少,同時同系列神明增加權柄爭奪加劇,神戰頻發。

從這些都能夠看出,玉簡對於神明極度不友好,也揭示了為什麼根本就沒有神明願意分享成神之秘。

玉簡上的資訊文字雖不屬於這個紀元,是古文字,但是它卻不是具有汙染性的神文,這更加難以理解。

如果是神文,無疑能夠讓所有試圖研究玉簡資訊的生靈變成祂的狂信徒,也就能杜絕以上成神所帶來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