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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15' 參見高王凌“中國傳統經濟的發展序列”。

'16' 高王凌:人口眾多之我觀,《讀書》2010年第5期。

4。墾政的變化

在新對策形成的過程中,一些傳統的做法逐漸被“邊緣化”了。其中之一,就是土地的開墾政策。

中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國。對農業生產來說,第一步即開墾土地,舍此而無其他。至於灌溉、施肥,以至複種、種植經濟作物,……那還是以後的事。

明代中國耕地面積——從官方統計數字來看,——已有7億多畝,到民國初年,達到14億畝。仍按官方統計口徑來看,其間約7億畝是為清代開闢,佔據一半。易言之,清朝三百年土地開墾,與以前三千年所墾約略相當,這當然是一個不小的成就。

從其他各方面史料也可印證,清代出現了“全域性開墾”,'1'其浪頭及於歷史上從未開闢的深山老林、生荒地土,其中最著名的新開發地區有西南、中南及東北等地,相對於明代經濟重心偏重於東南運河一線,已形成極大的反差。

經過清初“恢復時期”的持續開墾,到雍正年間,中國造報耕地數字達到9億畝。它並不可能突然中止,而勢須向前滾動,儘管速率要降低許多。因此,估計民國初年14億畝耕地中,可能有12億畝,是為乾隆年間已經開墾。

但是,清朝墾政卻經歷了重大的變化,並非像歷朝歷代那樣,一味重視開墾。一方面,土地開闢支援了清代經濟發展的很大部分,'2'另一方面,開墾政策卻發生了“適時的”轉變。它的完成,正是在乾隆初年。

清初最重開墾,有利即有弊。不管出於個人還是其他方面的什麼原因,聖祖皇帝自康熙二十年代即不欲“搜剔”,繼之提出了“內地實無閒處”,“此外更有何應墾之田”的說法。

但是土地開墾畢竟是傳統方法中最有成效的一個,併為歷朝“恢復時期”屢試不爽;行政作風上,雍正皇帝又改“寬舒”為“嚴核”,因此重新強調土地開墾,史稱:“雍正間督各省開墾,頗用以厲民”。引致朝野不滿。

及至今上登極,尚書史貽直首奏停開墾以杜浮冒,'3' 御史曹一士等亦上疏請清各省開墾流弊。'4'是以皇上俯順輿情,首先就拿墾政開刀,也成為他“寬仁之政”中有力的一筆。

雍正十三年十月乙亥,因見各省督撫題報開墾,紛紛不一,河南一省所報畝數尤多,“經朕訪察,其中多有未實,名為開荒,而實則加賦,非徒無益於地方,而並貽害於百姓也”,諭令禁止虛報開墾。'5'

當時問題最多的省份,一為河南,自田文鏡、王士俊主政以來,“苛刻搜求,以嚴厲相尚”;一為廣西,透過廢員及報捐人員,“轉託地方官,逐戶傳催,令民報墾”,甚至發動“田鄰佃戶,逐一指認”,不顧政體。它甚至引發了省級官員互訐,上達朝廷,糾纏不休。'6'

雍正十三年十月辛巳,總理事務王大臣議準,大學士朱軾奏言,民間田地之丈量首報,宜一併永遠停止。督令耕畲,為足民計,非為增賦起見。且區區報墾之糧,於國課無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責令首報之條,嚇詐攤派,大吏名為急公,小吏兼以牟利,所奏甚為剴切,應如所請。得旨:依議速行。

其時耕地既有虛報者,亦有甚多隱匿者。對此,不能說各地尚有可墾荒地,政策轉折就“錯”了;也不能說沒有荒蕪土地,皇帝的想法才是“對”的。我們只有透過事後的完整觀察,說清朝皇帝(特別是康熙、乾隆)的想法具有前瞻性,而且根據二十世紀的經驗,表明它具有跨時代的超越性價值。

乾隆元年二月,河南巡撫富德奏參前任督臣王士俊報墾多罔,得旨:

今覽汝奏,第一折內則稱王士俊虛報開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