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和性別的人到處都是,姓名和籍貫瞎編一個就是,要不是沈晚晚走後,委託者還要在這裡繼續生活,沈晚晚連手印也不在乎。不過為了委託者,沈晚晚還是得想辦法把按了手印的賣身契拿回來,畢竟是沈晚晚籤的賣身契,走之前必須把這些麻煩解決掉,到時候委託者就可以不必為沈晚晚的行為承擔責任。
可惜眼下形勢比人強,沈晚晚還是被迫在賣身契上按了手印。不過為了不給委託者和沈氏家族帶來麻煩,沈晚晚寫的是編造的名字,連籍貫也寫的隔壁奉縣下轄的村子。沒辦法,沈晚晚只知道這個世界的奉縣所在,使用其他地名因為不瞭解很容易穿幫,而且奉縣未來會有一場大災難,十室九空後找不到人也是很正常的。
最主要的是,奉縣雖然不遠,但是屬於隔壁的府城管理,這邊的縣令和那邊沒有從屬關係沒,為了一個奴才去打聽具體的地址是否正確很不值得。就算是縣令有這份心思核對,古代這麼落後的交通工具,也很難短時間內交流到這些資料。等他核對完畢,沈晚晚說不定都進大山裡了,到時候就更找不到人了。
不過賣身為奴倒也不是絕對的壞事,至少沈晚晚簽了賣身契後是可以在府內有限的空間內自由活動了的。除了縣衙不能去,後宅的書房、客廳和主院都是不能去的,但是其他下人可以去的地方,對沈晚晚是不設防了的,又因為做的事情是制皂,和其他下人沒有利益衝突,所以也沒什麼人特意注意她一個小孩子。
這大大方便了沈晚晚的行動,趁著原料供應不足不能開工的空檔,沈晚晚出了縣衙回到了村裡,時隔五日,沈晚晚終於又見到了族長和沈玉華。族長沈玉華已經把先頭部隊的人選定好,東西也都整理的大差不差,只等沈晚晚一聲令下就可以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