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酒綠的生活才能麻痺他的神經,讓他忘掉心上的那個大口子。但是他再也沒有碰過酒,儘管他知道無論他過得多麼頹廢夏采薇都不會再看他一眼,不再心疼他,他潛意識裡抗拒這個曾讓他釀下大錯的媒介。
他有了新的嗜好,收集不同的年輕女郎。不,他不收集長得像夏采薇的,那樣會讓他更心痛。想她的時候他就看她的照片和錄影,他派人去偷拍她的生活錄影,看她無意識地對著鏡頭笑,就好像對他笑一樣。她的笑容總是那樣燦爛,沒有人比她更美了,只是這些笑容不是對他展現的。每次看完這些,他都發誓是最後一次,並把它們統統鎖起來。次數多了,那把鎖變得無比鋥亮。
他想忘記她,而且也採取了措施。他約會城中的名媛,稍合心意的就多約會幾次。可是不久,他就覺得索然無味。有的人他覺得太俗氣,送她珠寶雖然她表面上做出一副矜持的樣子,可是從她的眼睛裡看到了貪戀。他想,小薇從來就不喜歡這些,她的光芒連最純淨的鑽石都比不過。有的人比較死板,言語無趣,他覺得別人一點文采也沒有,太過俗氣。有的人很高傲,而且確實有一些本錢高傲,長得美,身材好,名校畢業,有藝術修養,會至少一門樂器和至少一門外語。方琢之仍然不屑,你有的這些小薇都有,而且比你好,你憑什麼這麼傲,小薇從來都不這樣。淑女型別的他不喜歡,都不喜歡運動,一點活力也沒有。狂野的他也不喜歡,一點也靜不下來,肯定書都沒讀過幾本。
其實方琢之這樣的印象實在太主觀。誠然,夏采薇的物質慾望很低,那是因為她從來就不需要去為這些操心,總是有人為她安排得妥妥貼貼。她沒有一點生活壓力,自然可以隨心所欲地去追求自己的愛好。夏采薇的確不喜歡大多數女人喜歡的華服和珠寶,但這只是個人喜好的不同,與可愛與否無關。所有的女人裡面,屬夏采薇對方琢之最不好,不會時刻想著他,不會逢迎討好他,沒有全身心地愛他。可是方琢之就是忘不了她,誰讓他愛她呢。
這樣挑挑揀揀,最後跟在他身邊的是一位地產大亨的千金叫莫遐。英國C大英文系畢業,會說法語,人長得也美,是那種清爽舒服的美,氣質很好,笑容看上去很可親,喜歡看書,喜歡的運動是網球和騎馬。
方琢之有時會帶她出席一些應酬,她左右逢源,頗有如魚得水之態。方琢之很不以為然,他覺得她過於世故,不夠脫俗。方琢之對她的另一點也頗為不滿,他知道她喜歡他,可是她從來都是矜持的,總是等著他主動。小薇就不會這樣,方琢之嘆氣,她喜歡一個人時是那麼的熱情,哪怕他只得到了她的一點點愛都能感受到這樣的熱情。如果她愛我,我將多麼幸福啊,他嘆息,隨即甩甩頭想把這個念頭從腦中趕走。
近幾個月來,莫遐是方琢之固定的約會物件。他有時也會在約會後與她親熱一番,但從未在她那裡過夜。也許這輩子就這樣過了吧,這樣的生活也沒什麼不好。
方琢之曾偷偷跑去看望過夏采薇,他坐在車裡,看她送周遠出門,沒過多久,牽著一條大狗出來跑步。跑完步回來後又隔一段時間開著車出門,方琢之小心地跟著她,原來是去學校。
他跟在她後面,學校里人多,她沒有發現他。他見到她與同學有說有笑,貪戀地看著她的笑容,奢望她能分給自己一點。他耐心地等著她下課,一等就等到中午過後,再跟著她回家。她進了家門不知道在房子裡忙些什麼,方琢之後悔沒有帶一個望遠鏡來。下午她又牽著狗出來溜,這次她不跑步了。後來有個女人進去了,不知道是誰,難道是鐘點工?也許是吧。傍晚時分那人就走了。然後,周遠回來了。隔了不到一個鐘頭,他們倆出來散步,還是牽著狗。她笑得真好看,笑得那麼幸福。她一定生活得很高興吧,我還是不要打擾她,她不想見到我。
方琢之,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