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相應解決,每人每年解決生活困難補助300元,但資金微薄,且未定期限,對淹地戶只是暫時的慰藉。
4、新增滑坡搬遷人口未納入後扶持範圍。庫區庫岸線長達800多公里,沿岸山高坡陡,地質破碎,加上水位變幅大,地質災害時有發生。經長江水利委員會三峽勘測研究院2000、2004年兩次勘測,在原認定的滑坡區外又認定滑坡77處,新增滑坡移民877人。2009年長委再次勘測認定,目前急需搬遷的有3個單位87戶329人。這些滑坡是由於庫區蓄水引發的,滑坡人口理應納入移民後扶人口登記,並享受移民後扶持政策。但國家發改委'2008'752號檔案(《關於再次搬遷大中型水庫農村移民後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確規定,此類人口作地質災害處理,不能納入移民後扶人口登記,也不能享受移民後扶持政策。
5、解決移民生活特殊困難資金存在斷檔。該縣水庫移民工作開展20多年來,在2006年以前主要是以庫區維護基金解決庫區遺留和生產發展,特別是對天災人禍、嚴重疾病和智商低下等特殊原因造成極其貧困的移民戶,在年底解決部分資金進行解難安撫,極大地緩解了當時的移民矛盾和困難。但實施移民後扶持政策後,原遷人口後扶資金直補到人,新增人口實行專案扶持,用於解決移民特困戶問題的資金失去穩定來源。
6、縣外安置的移民新增人口資金不落實。省政府規定,移民新增人口每人每年後扶持專案資金500元。移民後扶持人口及專案由安置區進行登記並實施。從目前瞭解的情況看,大部分遷縣外的移民新增人口專案不落實,經費不到位,未能與外遷移民掛鉤。該縣庫區移民外遷安置分別達60%、20%。經瞭解,兩個庫區遷往江漢平原的三個移民集中安置點,新增人口的後扶專案資金都沒有與移民安置點掛鉤,分散安置的移民更難於落實。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由於存在前述問題,庫區移民上訪仍然比較突出,如不出臺政策和措施加予解決,預後會引發新的矛盾,造成新的不穩定因素。為此,建議如下:
1、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爭取扶持政策。該縣縣(庫)情特別,首先是一縣“兩庫、兩壩”在全國首屈一指。兩個庫(壩)區淹沒了大量肥田沃土和山林,造成土地等資源短缺;二是電站移民補償標準低,加上電站建設工期一再提前,移民搬遷初期嚴重滯後,按照省委、省政府當時“就近後靠安置為主”的方針,為確保電站提前蓄水發電的大局,移民盲目向不具備生存條件的亂石包上後靠,造成長期生產生活困難;三是該縣是革命老區,土家兒女曾為我黨奪取政權奉獻了鮮血和生命;四是該縣是土家族聚居的少數民族地區;五是該縣屬國家級貧困縣。這些,正是該縣進一步爭取移民扶持政策的理由和基礎。同時,國家也有責任和義務在移民政策、專案資金上對我縣庫區繼續給予傾斜和扶持。我們要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政策爭取渠道,爭取更多更好的扶持政策解決移民的問題。建議上級對淹地不淹房未作搬遷處理的農戶、庫區新增滑坡搬遷人口等進行專項調查,將其一併納入移民後扶持範圍,制訂扶持標準,儘早出臺扶持政策,徹底化解庫區移民社會矛盾。
2、創新機制體制,整合資源破解難題。移民工作是世界性難題。我國水庫移民是非自願性移民。移民工作是政府行為,也是一個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努力的系統工程,僅憑移民部門獨家力量,難於在較短時間內全面化解庫區移民存在的飲水難、交通難、生活難、住房難等系列問題,應創新機制體制,整合社會資源,逐步行成多元化移民投資體系,分門別類向上級和各部門爭取與移民生產生活相關的政策。同時,縣政府應將每年爭取到的農業開發、水利水電建設、交通設施、民政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