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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回山

劉正風與曲洋事件,陳恆之自認自己的處理已經是仁至義盡。

劉正風身為正道人士,卻與魔教曲洋結交,這是妥妥的犯了江湖大忌,釀成大禍也是他自找的。

不說劉正風和曲洋兩人的品行如何,手上又沾了多少鮮血。

單說兩人對於音樂的熱愛,令陳恆之無語至極。

都是混江湖的,你特麼和我說要玩藝術?

玩尼瑪呢?

五嶽劍派和日月神教已經死磕了很多年,雙方之間各自死傷慘重,但是,劉曲兩人屏棄掉正魔雙方的偏見,為了音樂而相交,這不但說明兩人腦子有坑,而且是極不負責任。

又不是小年輕,來一趟說走就走的旅行。

那不是任性,那是找死。

曲洋和劉正風倆人並非是孤家寡人,曲洋有一個小孫女曲非煙,而劉正風的家人就更多了。

身為成年人,連這點判斷都沒有嗎?

做人最基本的責任呢?

身為父親、師父的責任,不是應該要為子女、徒弟撐起一片天麼?

劉正風、曲洋二人幹了什麼?

為了那虛無漂渺的音樂夢想,置親朋好友于不顧,置江湖大義於不顧。

這不是坑爹,這是坑子女、坑徒弟。

那麼,陳恆之為什麼要向費彬替劉正風的子女求情呢?

一來是江湖中累不及家人的傳統,這是規矩,人人都遵守的規矩。

二來是出於劉正風近日的款待,無論其人品行為如何,在陳恆之看來,自己一群小輩上門,他劉正風沒有區別對待,給予了自己足夠的尊重,這個人情,陳恆之必須還。

俗話說,錢好借,情難還。

陳恆之自認,行得正,坐得直!

欠了人情就一定要還,開口為劉家老小求情,就足以抵消那份人情,至於結果如何,並不重要。

至於說,為了救你劉正風而與嵩山派決裂,抱歉,我陳某人做不到!

所謂屁股決定腦袋!

如果陳恆之是孤家寡人,那還無所謂。

但是,陳恆之身後,是華山派上下百餘名弟子,以及上千名依靠華山派吃飯的佃戶。

他們的身家性命以及少掌門的擔當,都不允許陳恆之為他們帶去一絲禍患。

劉正風金盆洗手一事,最終以劉府家破人亡告終,他與曲洋一起,譜寫了一曲離騷之絕唱後,雙雙赴死。

留給江湖群雄的印象,可能是兩個二傻子,英勇赴死的悽美傳說吧。

嵩山派此行,也達到了敲山震虎、威懾江湖的目的,唯一讓人不解的是,十三太保之一的費彬在追蹤劉、曲二人時,不知被何人所殺,棄屍荒野。

看其屍身上的劍痕,像是衡山劍法,卻又不知是何人下的手。

江湖群雄也吃飽了瓜,看夠了戲。

可以說是皆大歡喜。

至於衡陽城中死去的劉家滿門,誰又會記得他們呢?

大戲落幕,大夥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陳恆之帶著師弟們,踏上了回華山的路。

從原路返回,一個多月後,眾人終於到達了華山腳下的華陰縣。

……

嶽不群居住的有所不為軒。

“恆之,做的不錯,劉正風取死有道,你仗義直言為他的妻兒求情,已是仁至義盡,萬不可將我華山拖下水。”

聽完陳恆之講述了衡陽一行的經過後,嶽不群說道:“但是,為師擔心的是,恆之你高調擊斃田伯光的行為,怕是已經引起了嵩山派的注意啊。”

“這一點,徒兒有過深思熟慮。”

陳恆之說道:“此前那則流言的傳出,與嵩山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