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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不存在炒作之嫌。

張樂炒作的嫌疑排除了。那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如何擺脫剽竊的嫌疑呢?

創意雷同?這是一個很無賴,也很強大的理由。

張樂一方無疑是舉證方。你若要哥倫比亞電影公司舉出沒有剽竊的證據,那無疑就會被人認為強詞奪理。這就好像要別人證明他就是他一樣強人所難。

張樂這邊還沒有任何行動,吳小庸那邊卻一紙束狀,將旗下一個高層告上了法庭。其緣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