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心中沒有愛情的時候可以滿足於虛榮,但一旦有了愛情,虛榮就變得庸俗不堪。——《茶花女》
易菱安想了想回答道:“我沒有慾望,只要過著有吃有喝有玩,沒有煩惱的生活就好了。”
“可這也是最貪婪的慾望。”
對於宣影的回答,易菱安並沒有否認,而是點了點頭:“確實,人不可能沒有煩惱,不論在哪個階段都是。”
“小孩煩惱上課、家長不讓玩遊戲;大人煩惱工作、人際關係、工資、家庭;老人煩惱子孫的生活、自己的健康。”
“那些被日日念起的,沒有被解決的,就是煩惱。小到午飯吃什麼,襪子穿什麼顏色的;大到買房買車,結婚生子。煩惱無處不在,只不過是有大有小罷了。”
說完這,易菱安用紙巾將手擦乾,拍了拍宣影的肩膀:“而你現在這個年紀的煩惱,則是這麼多天沒去學校,你落下的功課怎麼辦、沒寫的卷子怎麼辦、怎麼應對接下來的小測和考試。其他的,都不在你的思考範圍內。”
宣影抬起有些慘白的臉蛋,舔了舔乾澀的嘴唇,說:“可是我,犯法了。”
易菱安摸了摸宣影的頭:“你沒有。”
“我有。”
宣影的語氣是前所未有的堅定。
易菱安對於她的回答有些錯愕,很少有人會在警察的面前,這麼堅定的承認自己犯法。
這麼做一個是沒有了後顧之憂,也不懼怕牢獄之災和死亡;第二個則是確信警方拿他沒有辦法。
而宣影屬於前者,她已經知道少年被抓了,她自己現在也是疾病纏身,沒有足夠的錢財,最後的結果就是痛苦的死去。
宣影想透過罪行審判,給她一個痛快的死亡。
可是她還是太年輕了,在我國的法律當中,宣影的行為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而宣影屬於未成年人,但她已經滿了十六週歲,所以在相關法律中,已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在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基礎上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但她還隱瞞少年的犯罪事實,屬於包庇罪,犯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些並不足以構成死罪,但易菱安並沒有打算告訴宣影,她能快樂的時光不多了,現在就不要去戳破那美好的幻想了。
只是淡淡的說了句:“你還會讀書的。”
“嗯。”
宣影半信半疑的點了點頭。
其實,在做這些之前,宣影都查過了,後面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心裡還是知道,但看著易菱安在這小心翼翼的維護自己,她並不想挑明。
已經很久沒有暖洋洋的感覺了。
這樣,挺好的。
易菱安也沒有過多停留,而是拿上自己的東西快步離開。因為宣影這個時候可是不允許探病的,她已經聽到有人靠近的聲音了,易菱安可不想聽醫生那個唸叨。
宣影知道易菱安這麼做是為什麼,抬手將易菱安原先坐的地方撫平。
在護士開門的那一瞬間,所有的一切都恢復了原樣。
護士看著坐在病床上看書的人,欣慰的點了點頭,今天終於乖點了。
畢竟這人來的時候,她們護士站可是被警察特意叮囑過得。
...
這次的問話依舊沒有什麼重點,但卻是宣影住院以來說過最多話的一次。從一開的隻字不提,到現在的相談甚歡,只不過過是因為少年被抓。
可是他不是少年那一方的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