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婷婷哇地一聲哭出來。
幼小的她親眼見證了父母的極端和險惡,對她來說是一種毀滅性的打擊。
這麼多年揹負著這個秘密成長,對趙婷婷來說也是一種殘忍。
好在,她終於有勇氣說出來,也終於有了足夠強大的內心來面對。
“姐,對不起,以前我太懦弱了,不敢反抗任何人,甚至一直眼睜睜看著你受委屈,以後不會了。”
趙婷婷心裡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
就像當初段青青在喜月門口鬧事,她得知後二話不說就跑去揍人。
她以前不敢反抗父母,不敢反抗弟弟,也不敢反抗婆婆和丈夫,那些她唯命是從的人,幾乎要了她的命。
是趙盼盼,這個同父異母的姐姐,讓她看到希望,也在她嘗試反抗的時候,堅定的站在她的身後,所以,她這輩子都會感激這個姐姐。
可事實上,趙盼盼不需要她感激涕零,只要她過好自己的日子就行。
趙盼盼一句關心,趙婷婷痛哭失聲,姐妹兩個說了很多掏心窩子的話,才各自回家。
第二天,趙婷婷給趙盼盼打電話,“姐,我決定離婚了。”
趙盼盼並沒有太多驚訝,之前趙婷婷不願意離婚,是因為她在這段婚姻裡受到過太多的委屈和苦楚,那些壓抑埋藏在內心的陰暗面沒有宣洩出來,她是有不甘心的。
但現在,她該發的火發了,她也有了自己賴以生存的本事,自然就不會繼續用那深淵套牢自己。
“何家母子會同意嗎?如果有阻力的話,我幫你。”
趙婷婷笑著拒絕,“現在最想離婚的,是他們。”
趙婷婷不再委曲求全之後,面對一直刻著她的婆婆和丈夫,選擇重拳出擊,抱著同歸於盡的心態,發洩著自己的情緒和怨恨。
一年的時間,她像是人格分裂一樣,在外雖強勢但講道理,不觸動自己底線和利益的時候是寬以待人,可一回到家,就立馬變成一個潑婦,不管婆婆如何謹小慎微的照顧她的衣食起居,她就是能挑出毛病來。
趙婷婷覺得自己在往惡毒的方向發展,她怕自己再不趕緊脫離這泥沼,就要變成一個徹底的潑婦。
已經報復了傷害自己的人,她該往前看了。
而一直活在她暴力陰影下的婆婆和丈夫,巴不得趙婷婷能早點走。
何家母子雖然貪圖她現在能賺錢,可趙婷婷手緊,除了基本生活費一點多餘的都拿不到,還要每天遭受她的虐待,這日子過得實在是憋屈。
所以趙婷婷提出離婚,何家母子開心的差點放鞭炮。
唯一的爭議,就是兒子的歸屬問題。
何家母子對五個女孩兒沒有半點親情,可唯一的孫子是他們家的“香火”,是他們家的“根”,加上何建設的身體情況,不管是再娶還是再生都不可能,所以何家母子寸步不讓,哪怕他們日後生計難以維持,也要爭奪這男孩兒的撫養權。
趙婷婷冷笑:“你們拿什麼養孩子?拿他奶奶的胡攪蠻纏,還是拿他爸的癱瘓在床?你們自己溫飽問題都解決不了,讓孩子跟著要飯嗎?不說衣食住行,就說他將來上學,結婚,你們能幫襯多少?”
“上不起學就不上,娶不起媳婦就不娶,反正他得給我們養老送終!”
他們不管孩子的未來,也不論孩子幸福與否,只要他們的晚年有人負責。
趙婷婷諮詢過律師,這種情況下,如果打官司,孩子的撫養權大機率會判給她,但她不想在這事上浪費時間。
“孩子我來養,我來培養,等他十八歲成年,你們如果有需要,可以要求他贍養你們。”
這是趙婷婷做出的讓步,也是快速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但前提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