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想辦法先穩住王文桐,不能讓他把事情說出來,然後再想應付的辦法,他首先想到是在黨校學習老同學,現任副市長鄒瓊花,急忙找到她,把這事和她說了,列舉了王文桐的等等罪行。說是王文桐在社會上橫行霸道,無惡不作,有些事情把他都給騙過了。並要求為了搞好政法委工作,有效促進法制工作開展,自己要幹出一些成績來,他要親自搞調查研究,利用王文桐這一典型事例,更好的教育廣大幹部,盡最大力量減少職務犯罪。
鄒瓊花思慮了許久,認為這也是個機會,胡治國在工作上應該做出一些成績來,這對他以後絕對有好處,不然工作平庸,不會再有拋頭落面的機會了,也不會再有出頭之日,因為他的年齡比較大,不會再引起領導的矚目,時間一長,就會把他忘記,他的政治生命也就到此為止。可以利用這件事情借題發揮,在政法委樹立一些威信,提高胡治國的知名度,只有這樣才會引起領導的注意,不然他這一輩子就算完了,認為這是表現他的一次大好時機,挽回領導心目中的威信,弄好了可以東山再起,自己幫他說話也有了資本。工作上沒有成績,關係再好也不行,誰當官也得思量一番。
於是她分別給縣委和政法委通電話,告訴他們王文桐案件有著一定的代表性,一個小小的村書記竟敢如此橫行霸道,目無國家法紀,作惡多端,真可謂是膽大妄為,嚴重的危害社會,而且隱蔽的時間這麼久,說明在村一級的幹部管理和使用上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可以利用這件事作為反面教材,給鎮一級的領導幹部敲敲警鐘,不知道他們一天到晚在幹什麼,惹出這麼大事事端,這是一種嚴重的失職瀆職行為,為挽救和教育廣大農村幹部,必須採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不能再讓這種形式蔓延下去,會嚴重的影響農村工作的開展,這是個路線方向問題,政法委應引起重視。
緊緊抓住這一典型案件,有效地開展政法工作,確保社會治安的穩定,並點名讓胡治國負責王文桐案件的調查工作,他雖然剛到政法委工作,但有著極其豐富的辦案經驗,可以說是輕車熟路,指示讓胡治國有充分的自主權,把王文桐的案件搞徹底,在全縣建立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有副市長的特別指示,縣委和政府也不好說什麼,只有無條件的服從,讓胡治國回公安局做調查工作。
胡治國自持有了上方寶劍,認為機會來了,這可是一箭雙鵰,為了穩妥起見,不能讓王文桐過早的招供,因為他知道鄭萬江的辦案能力,會有辦法讓王文桐開口講話,這對他極為不利。於是利用以前在公安局工作的便利條件,買通了幹警楊寶旺和刁世新,讓他們設法通知王文桐裝病,以穩住王文桐,不能讓他輕易開口,認為有人在想辦法救他,給他吃了一顆定心丸,密切注意王文桐的情況,為自己贏得時間。
王文桐雖然住進了醫院,但覺得這樣並不保險,他終歸還會有說話的那一天,他活著終究是個禍根,嚴重威脅著他的生命安全,必須想辦法讓他永遠不能開口講話。他仔細的思量一番,終於想到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他找到縣醫院醫生祁明,自認為祁明必須聽他的話,他手裡有祁明倒賣假藥的證據。不行就拿這事來威脅他,迫使他就範。於是,他讓祁明想辦法把王文桐置於死地,只有這樣王文桐才能永遠不能開口講話,自己安全才能有保證。
沒有想到馬勇生和鄭萬江早已料到為了保護自己,胡治國必然會採取行動,他的一舉一動都在監視之中,竊聽到他和祁明的談話,知道他要對王文桐下手了。祁明雖然懼怕他的淫威,但是殺人的事他不敢幹,即使照胡治國的話辦了,胡治國也是不會放過他,說不定那天就會把他置於死地,這一點他心裡十分清楚,為了保住自己的性命,祁明主動向公安局投案自首,把自己倒賣假藥和胡治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