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他充當著丁方才的軍師角色,丁方才有事都向他請教。
現在,丁方才稀裡糊塗被公安帶到審訊室,覺得有必要問問是怎麼個情況。
胡克進聽說後立刻警覺起來,他知道丁方才要攤事了。
“最近你都幹了些什麼違法的事?”胡克進問。
“沒有什麼啊,無非還是以前的那幾個攤子。”丁方才道,“我都按照你說的做了,為求平安,最近都沒搞什麼新動作。”
“那你就回頭看,反正在手的業務有問題。”胡克進道,“這麼跟你說吧,你要聰明的話,把手中的酒店、娛樂城、ktv、夜總會和洗浴中心幾個實體規規矩矩地做好,千萬別搞什麼違法的事,錢賺多賺少無所謂,先蟄伏下來。至於高利貸和渣土市場,還是早點退出來,否則得不償失。”
“唉,克進,你也不是不知道,高利貸市場真的是黃金鋪成的,隨便揀點活幹幹就能發財,這年把時間我在裡面賺的錢,跟前些年跌打滾爬賺的總數差不多啊,那是之前我根本都沒想到過的!”
“見好就收吧,老弟。”胡克進道,“難道你還不明白一個道理?收益越大的事,風險也就越大?如果你出事了,有再多的錢還有什麼屁用?”
“好吧,那,那我就逐漸收一收,退出來。”
“不是逐漸,是當機立斷。”胡克進道,“老弟,進一步山窮水盡,退一步海闊天空,事情幾乎是明擺著的,退一時不等於退一世,等把潘寶山熬脫了毛,隨便你怎麼放開手去做都行。”
“也對,留得青山在!”丁方才道,“我馬上就去找陸大千,把事情解決好。”
現在還到哪裡找陸大千?他正交代得嘴角直冒唾沫泡,除了丁方才,他還招供了另外兩個合作的放高利貸老闆,只不過他們的量要小一些,兩個人合到一起才跟丁方才的量差不過。
不過那已經足夠了。
當晚,公安局擬文就向檢察院申請批捕,然後正式逮捕了陸大千。
第二天上午一上班,胡克進先得到了訊息,他趕緊給丁方才打電話,說果真出了大事。
丁方才一聽著實是沒了主張,說怪不得昨天找不到陸大千,原來被抓了,然後忙問該怎麼辦。
“你不要驚慌,亂了陣腳等於自投羅網。”胡克進道,“你跟陸大千之間其實沒有什麼,從他那裡貸款完全符合規定,挑不出刺來。唯一能出問題的地方就是你給他的分紅,要在那上面想脫身的辦法。”
“那也沒什麼,每次給他錢的時候都是手下的人出面,到時我不承認就是。而且等會我就讓具體經手的人跑路。”丁方才道,“只是我擔心所放出去的高利貸,那可能要惹大事。”
“沒事,那個也不用太擔心,我研究過相關法規。”胡克進道,“中國人民銀行在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和打擊高利貸行為的一項通知中有規定,民間個人借貸的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是協商的利率不能超過國標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四倍標準的就會被認定為高利借貸行為,那是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而且還要嚴厲打擊,也就是說是違法的。不過耐人尋味的是,在刑法中卻沒有高利貸的罪名,只是規定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是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要治罪,還有,在放高利貸的過程中觸犯了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此外也就沒有什麼了。”
“哦,你這麼一說,我還真輕鬆了不少。”丁方才很是慨嘆,“我可以保證,在放貸的時候,雖然有要打要殺的威脅,但從來都沒真正出手,所以根本就扯不上什麼刑法不刑法的。”
“放高利貸時是不是有觸犯刑法的行為,不只是討債時的打打殺殺,還有你放貸的用途。”胡克進道,“如果你放給人家去賭博、去做違法的勾當,一樣會被認定為是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