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是不是想寫部落格,缺引言?”
“死女人,”宏曉譽瞥了她一眼,“快說。”
時宜喝了口湯,想了會兒,才說:“世人大多眼孔淺顯,只見皮相,未見骨相。這個小姑娘很少見,能一眼看到這個男人的本質。”
宏曉譽唔了聲:“這話聽著有味道,我喜歡,”她往湯里加了辣,忽然想到了什麼:“你昨天說,那個在廣州機場認識的什麼研究員,這幾天也在西安?”
時宜嘴裡還含著東西,唔了聲:“他的大學最近在和中科院做專案交流,在這裡出差。”
“說實話,我看不出那個人有多特別,長的也普普通通。沒想到你竟然主動去認識他,”宏曉譽笑嘻嘻看她,“這就是所謂的看對眼了?”
她翻著眼睛,瞅了宏曉譽一眼:“我只是想認識他,沒有任何不良企圖……”
話未說完,肩上微微一沉,搭上了只男人的手。
宏曉譽順著那隻很漂亮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笑起來,真是巧呵,來的正是兩人談論的人。
這個男人眉宇間書卷氣極濃,面容普通,說不上難看,卻是過目即忘。他穿著實驗室內通用的白大褂,卻沒有繫上鈕釦,只是這麼敞開著,露出裡邊的襯衫和長褲。
非常整潔,沒有任何的不妥,就是和周圍的環境極不搭調。
時宜則含著口湯,傻愣愣看著他。
她很偏執地覺得,他這樣的容貌非常好,不會有太多的攻擊性。除了在書卷氣中,有淺淺的距離感外,這張臉真的是再好不過,再舒服不過。
他不緊不慢地收回手,坐下來,把手腕搭在桌子邊沿,說:“好巧。”
話音未落,就對老闆輕輕招了招手。
“世人大多眼孔淺顯,只見皮相,未見骨相,”待老闆應了聲,他這才又去看時宜,“這話不錯。”
作者有話要說:呼,換個心情。
喔現在最愛的,是周生辰,握拳!
☆、第一章 看不穿前塵(1)
宏曉譽也感嘆了聲真巧,頗有意味地,看了眼時宜。
若論外貌,時宜絕對是上上品。眉眼,輪廓,都彷彿用手工筆精心描繪所成。她的美毫無攻擊性,卻不同於周生辰的平凡,尤其看你的時候,眼睛很亮。當你真正在社會上閱覽過無數美女後,會發現,真正的美人,她的眼睛一定很亮,而並非是渾濁不堪。
最主要的是,時宜很傳統,從來不肯穿露出肩膀的衣服。
一個非常傳統的美女,簡直是少見的寶貝。
宏曉譽再去看這個男人。
算了,只要好朋友喜歡,男人的臉也沒那麼重要。
“是很巧,”男人說話間,拿了副一次性筷子,掰開,把兩個筷子相互摩擦著,去掉上邊的碎木毛刺,“你們來西安旅遊?”
“曉譽來這裡採訪,”她說,“我們準備趁著這次公差,在這裡玩幾天。”
始終在埋頭吃東西的攝像師,咂巴了下嘴,放下筷子,熱情地遞出了一張名片。
男人接過,單手探入褲子口袋裡,摸索半晌,也沒找到該回贈的東西:“不好意思,沒有隨身帶這種東西的習慣,”他簡短地介紹了自己,“周生辰,伯克利化學學院副教授。這段時間,在中科院西安分院,有機化學研究所高分子材料研究室做交流專案。”
一連串看似專業高深的名詞,更讓攝影師刮目相看。
“生辰?好名字,”他笑著說,“叫我小帥好了,我是宏曉譽的同事。”
周生辰很禮貌地笑了笑:“複姓周生,單名辰。”
小帥哦哦了兩聲:“周生先生。”
時宜忍不住笑了,這個姓的確少見,也難怪別人會覺得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