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以為是按最開始的那個份量給送五次,誰知道現在是管夠吃。這待遇倒挺好,可是管夠吃的話就不用送五次了。
他就讓人找凌雲,想讓少送兩次。可是找凌雲挺費勁,不是出去巡視了,就是公務繁忙,再就是找不著。如此一直找到今天,今天的飯菜又送了四次,軍士是一次比一次吃得少,大多數飯菜都剩下了。
凌雲可不管你吃了多少,他按照給兩千人吃飽一次的耗糧量再乘以五來算糧食的數量,價格按先前與齊周商談的糧價計算。
實際上,凌雲根本沒做那麼多飯,把上次吃剩的拿走,簡單處理一下,下次做點新飯蓋在上面端回去,誰都發現不了。
送飯的次數是凌雲和鮮于銀定的,鮮于銀自然不能抵賴。
但齊周根本不敢做主,結果這件事的商談又陷入了僵局。齊周不拿出辦法,凌雲就不放人。鮮于銀這幫人回不去就得繼續吃凌雲的,那樣的話,要賠的糧食會像滾雪球一樣越來越多。
要知道這幫軍士在劉虞軍中可都是喝粥,在這兒全是吃的乾飯,軍士倒得了便宜,可劉虞就遭罪了。
如此一來,齊周又不敢把事情說死。他擔心凌雲一怒之下和他躲貓貓,到哪都找不著,鮮于銀等人在他這兒若住個一年半載,那還了得。
於是齊周試探性地壓價,結果凌雲還真給口子,雙方再次進行了商談。
經過討價還價,最後凌雲做出讓步,五百軍士與糧食合併賠償,以鮮于銀的三千戰馬外加兩千金的總價進行賠償。
齊周還想再壓,結果凌雲一豎眼睛,齊周不敢吱聲了。這個價碼還算可以接受,主要是戰馬都在凌雲的掌握中,人家要是硬不給你,你也沒辦法。萬一人家再一發怒,連人帶馬都給吞下,損失則會更大。
戰馬的事不用說,早被凌雲給養了起來。那兩千金,齊周只拿出了一半,這次來,劉虞的最高賠償上線只限於一千金。誰知道又出了糧食的問題,馬賠上了,一千金搭上了,又倒欠人家一千金。
剩下一千金,齊周要寫張字據。凌雲擺擺手拒絕了,他說,我還信不過子元嗎?何必弄得那麼斤斤計較的。
齊周憋氣帶窩火,帶著鮮于銀等人迴轉俊靡。
回去之後,把這事向劉虞一稟告,他被氣得差點吐血。但細一想,齊周做的也沒毛病,虧點就虧點了,總算一次把帳給結了。要不然的話,賠償用度還在長腿,會越來越多。眼下對付公孫瓚已經很吃力,若把凌雲得罪了,日子會更不好過,而且還指望著從人家那兒買糧食呢。
雖然這樣想,但他實在感覺有點窩囊,這個虧吃的太沒面子。
當下他擊鼓升帳,與一眾屬下議事。
商議來商議去,許多人對凌雲有些不滿,其中意見最大的就是公孫紀。先前公孫紀接到公孫瓚的密令,讓他尋找一切機會挑起劉虞與凌雲之間的矛盾。
剛好他藉著這個機會排遣凌雲的不是,從凌雲佔領四縣,到射殺他們的人馬,再到惡意索要賠償。
他這一挑撥,還真把劉虞的火氣給挑了起來,便讓屬下給出出主意。
因為將漁陽郡與漁陽縣混淆一事,從事鮮于輔曾被劉虞一頓斥責。齊週迴來稟報的時候,他也在場,齊周把經過說了一遍,他也叫不準當時是怎麼說的。更鬧心的是,當時他沒把隨從帶進太守府,而凌雲那邊的確有幾名護衛。
他也就覺得是自己說錯了,想到凌雲的贈糧之恩,鮮于輔主張採用拉攏的策略,提議讓劉虞將女兒許給凌雲,兩家變做一家。
齊周便說這事他提過,似乎凌雲沒這個心思。鮮于輔便主張再試一試。
公孫紀見他們要是把這事說成了,公孫瓚的事就要弄砸了。於是他分析凌雲現在的做法,說凌雲佔領四縣,蓄意收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