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東西。要唱功沒唱功;要演技沒演技;一無是處;在娛樂圈混他這種人本就只能紅極一時。
“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就構成誹謗罪。”張樂忽然淡淡的說道;“先告他誣告;若是不成;那就告他誹謗。向來他的行為已經構成誹謗罪了吧?而且情節應該還是很嚴重的那種。”
“沒想到張先生對法律也很瞭解?”那律師笑著說道“誣告陷害說實話;我沒多大的信心。不過;誹謗罪信心到是很大。”
“呵呵;我只是偶爾看看;比不上李律師這種專業人士。那這事兒我就麻煩李律師了。”張樂笑了笑;說道。
“應該的。”李律師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