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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女子,十四歲後,經水每月一來,三日方止。一般來講,以三十日來一次為正常。若二十幾日便來,或三十幾日方來,便為經水不調。這種情況,多數人難得懷孕。故必須要服藥,先調女經,經調正常,然後夫婦相合。行房應在經血三日干淨之後進行。
袁了凡雲:‘凡婦人行經將盡,只有一日“絪縕”之候,謂“春意”動也。婦人只是含羞不肯言。做丈夫的,平日要密告之,讓她到了這個時候,要告訴丈夫,如此可以“一舉而得”。
張景岳雲:‘男女交姤成胎,精血合和,成後天有形之物。等“一點先天無形之氣”到達,然後成孕。丈夫先天之氣勝者,多生男孩。妻子先天之氣勝者,多生女孩。正常情況下,應“男女兩氣”齊到,適逢其會,即可受孕。對於女子來講,其先天之氣,非情動之極不易到,到則子宮必開,吸而受孕矣。對於男子,所擔心的是,精薄不能成胎,施於無用耳。
因此,最上等的做法是,男子保精數月才一行。古云:‘寡慾者多生子”就是這個道理。中等的做法是,待女子經淨之後則行;或月明朗、無風雨之夜亦可。平常之日,不近女身,或另一房,另一床,另一被,只有這樣,才會“生子易成”,而身體也“保”。下等的做法是,不論時日,或三五夜一次,此人必成內傷!最最下等的做法是,夜夜一次,或一夜兩次,這種人堪稱“亡命之徒”!這種人必定精如水薄,不久得暴病而死。
其次,凡朔望(農曆的初一和十五)先夜,不可行欲。每天的五更半夜,身中陽氣初生,一次當百次,不可行欲。身有小病,不可行欲。醉飽之後,坐船走路,二三日內不可行欲。大風大雷,大冷大熱,日蝕月蝕,神前柩後,持齋祭祀,日月燈燭光照,不可行欲。每月的庚申日,甲子日,本命生辰日,每月二十八日,不可行欲。且男女交姤,與夢遺之後,三五日內,莫下冷水,不可沾一切冷飯食,不可吃涼藥。如有必須服藥之病,寧可對醫明言。猶其是孕婦,不可全靠勘脈,庶不誤事。暑天,不可貪涼;冷天,不可冒風雨,若犯之,必有厥陰之證,在男縮陽,在女縮乳,四肢冰冷,肚疼而死,雖想盡辦法而不能救。女子行經體虛,禁忌如上。又如小產,大半由夫婦不謹,三五月內明產,人得而知,一月半月內暗產,人多不知。農曆一月,屬肝,肝主疏洩,夫婦不謹,常有前半月受胎,後半月已墮而不知者。甚至有屢孕屢墮,肝脈屢受其傷。最後導致“終身不孕”的人大有人在。
凡是婦人受胎後,謹戒不犯淫慾!確保萬無一失。況孩子在腹中,依賴母親經血保養,交姤一次,胎元便遭損一次。僥倖生下來,小孩病患必多,痘證必險,多難養成。世間凡是想真正愛護子女的人,務必要多方堤防保全,至到孩子十六七歲時,先天的根本不受傷害,則孩子一生少病。而不知道孕期交媾利害的人,也就不知道,孩子在父母取樂的同時,而在母腹中同時受到嚴重的傷慘,更嚴重的是導致孩子出世後,不得成人!這是誰之過?豈不痛哉!有人用丸散入宮而種子,哪裡知道,精血中怎麼能容渣滓混合?古語云:‘種子而生子,斷筋穿骨死。’甚至言:‘種未必生,生未必育,徒造孽也。’
以上都是為人“父母之道”。過去年壯的時候,常喜歡給人講,現在老了,沒有辦法到處去講了,只好寫下這篇文字,以代口傳,願世間人,各知自愛,以愛其子,可也。
1.◎孫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乃“氣血”團結之身。人於色欲不能自知節制,往往在開始時,認為無所謂,總覺著:“我身體好著呢!就算偶爾任情放逸,也不會有什麼大事。”老這麼想,於是日損月傷,時間久了,導致精髓虧,氣血敗,而身死矣。
從經絡學講,人之“氣、血”,行於六經。一日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