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給少華的驚喜
原來凌少華從高中時候就喜歡袁辰逸了,是一見鍾情?他以為是日久生情呢。
沒有了關於袁辰逸的話題,英傑又沉默下來,坐在床上不說話,只是看著手機發呆。
“你現在不用去公司上班了?”
“懶得去。”反正他也賺不了兩塊錢,他老爸愛幹嘛幹嘛去。
“我們出去找點樂子吧,你都快得相思病了。”哲聖皺著眉說道,多年的好友情誼,他看不下英傑這麼消沉下去,他到底知不知道他林三少都成什麼樣了?白皙的面板現在變黑了,這就算了吧,反正男人黑點沒什麼不好,才不會被叫成小白臉,才顯得更有男人味,但英傑以前那引以為傲的完美身材現在都不見了,在這樣下去,別說是一根柴,他林三少都成牙籤了!他有聽林太太說英傑從回來後吃的都很少,三餐變成了兩餐,有時候甚至一天也就吃那麼一頓,本來他是沒那麼擔心的,林英傑是誰?他會虧待他自己?但從剛才看到英傑,他不得不相信林太太說的話,他覺得,英傑再這麼下去,遲早會成仙的!以前怎麼沒發現這是個痴情種?還有自虐傾向?好吧,你自虐就自虐吧,別讓人擔心成麼?
“相思病?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這種病,大概,也差不多輪到我了吧。”英傑喃喃道,像是在自言自語,哲聖聽了更加擔心。
“英傑,你看我好不容易從美國回來,你難道就不能為我接風洗塵,我們可是多年的好朋友。”
“你跟我出去,你會後悔的。”英傑搖搖頭說道,結果在哲聖的堅持下,兩人還是出去了——不,是一隊人,還有林業指名‘保護’英傑的保鏢。
出去一趟,斐哲聖差點被氣到吐血。林業完全不會看在他的面子上讓他們自由一點,依舊是保鏢隨身,只要超過一個界限,立刻會有保鏢攔住他們,不准他們再往前多走一步,吃個飯有一大隊人看著他們,真引人注目,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黑社會的呢。什麼地方都不能去,不能去酒吧,不能去把妹,結果哲聖一氣之下,就把英傑領回自己家,他總算是知道英傑為什麼會那麼說了。
“我早就說過你會後悔的。”英傑坐在沙發上說道,這些,他都試過了,從來就沒能越線半步,他老爸現在是鐵了心要把他當犯人一樣看著。不讓他喝酒,說是怕他酒精中毒,不讓他泡妞說是想徹底糾正他的壞習慣,把他匯入正途,別再讓他去禍害人家女孩,當然了,現在他對任何女人都不感興趣,只是想找機會溜去看辰逸,但從來就沒有勝利過。
“我一定會想辦法幫你的!”不想看他沮喪的樣子,斐哲聖拍著他的肩膀說道,而英傑只是再次搖頭。
另一邊的辰逸看著手機,現在每天,他都會接到英傑的簡訊,幾乎都是同一句話,而他從來沒有回覆過,每次都是點開即刪,不想讓少華無意間看到,以為他跟英傑還有聯絡。
後天就是少華的生日,剛好也是聖誕節,他之前說過要給少華一個驚喜,只是,他還沒準備好到時候應該說些什麼。給人驚喜這種事他很少做,所以……還是上網查一下要怎麼開口嗎?反正網上的人都不認識他,無所謂,他求助一下網友也好。
第二天是平安夜,辰逸採取了一個網友的建議,本來不想去外面的,畢竟少華的傷並沒有完全好,但少華一聽到可以出去立刻興奮起來,高興得前一晚都睡不著,見少華那麼高興的樣子他也不忍掃他的興,問過醫生,醫生說了只要不讓傷口碰到水,不要做太劇烈的運動就行——還好,他本來只是想說,在家裡人太多了,他放不下面子,所以才跑到外面,根本就不需要做什麼劇烈運動嘛!
奇怪?辰逸到底要帶他去哪?到底是要去多遠的地方,竟然還要坐飛機,而且,他們應該去不了多久吧?帶那麼多衣服去幹嘛?少華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