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給忘了,沒辦法,他們兩人都沒有帶過小孩。
“我去做飯了。中午就都留下來吃吧。”少華看了看時間起身說道。
“你做飯?不是吧少華,袁家不是有保姆嗎?為什麼要你做飯?”哲聖覺得匪夷所思,剛剛去開門那個,貌似是保姆吧?難道不會做飯?還是少華在袁家居住居然還兼職做保姆?
“辰逸只吃得習慣我做的飯,再說了,我也心甘情願啊,我要用我的廚藝來抓住辰逸的心和胃。”他朝兩人眨眨眼睛調皮道,他現在做飯都會連袁立秋的份一起做,然後三人一起吃,既然今天又來了兩個客人,那就再多做兩份唄,反正不難。
“你行不行啊?”英傑調侃道,十分不相信的語氣,少華說了一句‘看著吧’就走進了廚房。
哲聖有點小心翼翼地,好像怕別人聽見,他在幾人之間小聲問道,“少華負責做飯,那保姆要做什麼?”
“做飯給女傭和保鏢吃。”袁立秋說道,在袁家工作是有包吃住的,不過傭人跟他們是分開的,少華做飯給他們,他也沒說什麼,辰逸這孩子挑剔他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兒媳婦’孝敬‘公公’也沒什麼錯,今年少華和辰逸結婚了,也得叫他一聲‘爸’,一個兒子變成兩個,其實也沒什麼不好的,反正現在科技那麼發達,還愁沒有親孫子?
幾人又閒聊了幾句,過了不久,少華就把菜端上了飯桌,讓幾人都去品嚐。而少華則是接著又去泡了奶粉喂小孩。
“色香味俱全,不錯嘛少華,你沒去當廚師真是太可惜了。”英傑一邊吃著一邊說道,繼續品嚐下一道菜,連連點頭。雖然有演戲的成分,但說實話,少華做的的確不錯。
以前他常被辰逸嫌得好像他做的飯可以拿去餵豬一樣,他也覺得辰逸就是太偏心凌少華了,他們不都是男人嗎?相差能有多大?他做的不好吃,凌少華做的能有多好吃?可是當真的試了之後,他才發現,辰逸的確沒有神化凌少華。他做的飯連他這個情敵都忍不住打心底佩服,做的哪裡算差?
“還沒結婚,你都成‘全職太太’了,泡奶粉也親自上陣,真是超級奶爸啊。”一邊的哲聖吃著還不忘調侃。
“沒事,現在交給別人我還不怎麼放心,反正也不忙,也挺有趣的,等過幾天上班了再交給保姆吧。”少華說道,最需要注意的是袁立秋的太太,而他要觀察幾天家裡的保姆是不是能夠信任。
“讓辰逸你也不放心?”不知道他所謂的不放心是什麼意思,哲聖疑惑地問道,此言一出,少華看了辰逸一眼。
老實說,辰逸是一開始就被他排除在外的。
“他那個生活白痴哪會泡什麼奶粉。”
說辰逸是生活白痴,可是一點都不假。
接收到兩人感興趣的眼光,少華於是給他們兩人講辰逸的‘光輝史’。
辰逸和他是同一所高中的,剛開始不同宿舍,(因為他剛開始把辰逸當女生的原因,他當時也覺得沒什麼奇怪的,男女生本來就不同宿舍,當然了,這個他沒有告訴幾人。)後來他讓他後媽找人把他和辰逸調到同一個宿舍,總算是見識了他的生活方式。
宿舍裡沒有洗衣機,衣服都是要手洗的,不過辰逸一直洗不乾淨,不是肥皂弄多了泡泡一直洗不掉,就是直接沒用肥皂,後來少華看不下去了,直接幫辰逸洗——他自己是沒關係啦,反正他衣服多,星期六日搬回家讓人洗就好了,但是辰逸不一樣,那時候辰逸是離家出走的,身份錢不多,自然沒有那麼多錢買衣服,所以,每天洗衣服是必然的。也是因為這樣,他洗著洗著,後來也就很少依賴家裡,衣服都自己洗了。
辰逸出去打零工的時候,在餐廳工作,洗碗的時候經常打碎碗,因此被開除了好多次,後來他找工作都只找那些搬運類的,那樣才不易被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