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的純熟,恰恰象徵了布魯斯希望自己在面對文字時所具備的遊刃有餘。可他或許從未駕馭過文字。因為文字的狡猾和稍縱即逝,他或許甚至有些害怕它們。又或許,布魯斯並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駕馭什麼。可能這才是他的問題。不知道自己想要駕馭什麼。那麼,為什麼不去把這個問題搞清楚?
那一次,一直到他們離開肉市沿著街道回家的時候,波妮絲還在滔滔不絕。她到底在說什麼來著?布魯斯突然意識到,這個問題的答案,自己不僅不知道,而且不關心。他們抵達公寓,她開始做飯,他則靠窗坐下來望街。他看見,一個男人正拐出街角,從南北走向的車子裡出來,登上東西走向的車 ……下班高峰時段要開始了。布魯斯為晚報工作,所以直到清晨他都可以自由活動,不過,波妮絲一吃完那些肉塊就會走進公寓的裡間開始寫作。上帝啊,她真能寫。工作的時候寫,不工作的時候也寫。那天傍晚她正在為週日的特別欄目寫故事。故事寫一個孤獨的男人,在走夜路的時候,錯將商店櫥窗裡一具蠟制模特當成了活人。商店附近那盞路燈壞了,男人看不分明。他站著,望著她,她也回望他。這感覺妙不可言。
當然啦,照例你會發現,不久以後,波妮絲故事裡的這個男人意識到了自己的愚蠢。可他太寂寞了,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夜晚的商店前。模特行蹤不定……有時候被什麼人拿走了,即使站在老地方,也不斷變更衣著。一時她還穿著厚厚的皮毛走在冬日佈景中,一時她又出現在夏日的海灘邊,混在清涼衣裙打扮的人群中,穿著泳裝,彷彿正要入海。
波妮絲對於整個故事異想天開、樂此不疲。可她準備怎麼收尾呢?某一天,由某一個人修好了那盞路燈,耀眼的光線下男人不得不面對自己愛上了一具蠟像的事實。安排他撿起一塊碎石砸破路燈怎麼樣?然後,於再度降臨的昏暗裡,他深情地吻住櫥窗玻璃。然後,離去。然後,再也不回來了。
呵,收尾也並不難嘛。
波妮絲總有一天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作家……對此,布魯斯是不是嫉妒了?他們雙雙出沒於雲集新聞從業者、插畫畫家、詩人以及年輕音樂人的場所時,波妮絲總是更惹人注目的那一個,人們更傾向於向她道賀……相形之下布魯斯的存在感就稀薄了許多。波妮絲懂得運用手腕。想成為媒體記者的大學畢業生或急於被引薦給名流的年輕音樂人都去找她。而她呢,她有辦法替他們張羅。就這樣,波妮絲逐漸在芝加哥積攢了不少追隨者,計劃著進軍紐約……那兒有家報社邀她前往。“你也可以去那兒找工作。”她對布魯斯說。
布魯斯站在舊港工廠自己的板凳旁,刷一個輪胎,聽斯龐齊·馬丁說話。斯龐齊滿以自己的小店為傲。他說起給格雷家刷的那輛馬車,描述製作馬車的木材,說紋理如何通順細膩、組裝如何精巧嚴密。那個下午,老格雷在銀行關門後帶著兒子去斯龐斯那兒。老格雷有些心急了,盼著斯龐齊馬上完工。州政府有人要來視察,這是鎮上的大日子,銀行家本人決定乘坐嶄新的馬車去火車站接駕。
斯龐齊說啊說啊,幾乎被自己的話陶醉了,布魯斯則邊聽邊想著自己的心事。這些話他聽了好多遍……雖然每次聽都不失為一種快樂。那段時光對於斯龐齊·馬丁來說顯得尤其重要。根本不可能趕在州政府駕臨之前就把馬車漆好。穆尼把馬車做得這麼好,老格雷休想讓斯龐齊因為趕工就糟踐了這輛馬車。於是,那一日斯龐齊就原原本本一五一十地把這想法跟老格雷說了。當時小格雷……格雷輪胎製造廠現在的廠長,就站在一旁。斯龐齊認為,他那天的講話其實是對小格雷的一次點化。要是他以為,就因為他爸爸開了一家銀行,而且還有政府官員專程來拜訪他,他爸爸就全知全能了,那麼在斯龐齊的講話以後,他便應該明白過來,他錯了。
老格雷一聽馬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