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第八,如果你堅執地說,身體與眼睛,各有獨立的知覺,那麼你便是有兩個知覺了。那你的一身,應該有兩個心性的體才是對的。綜上述理由,你說閉上眼睛,看見闇昧的景象,就叫做見內,根本是錯誤的。〃(分析一般觀念,認為心存在於開眼見明,閉眼見暗的作用是錯誤的)
認為能思惟的是心之辨別
阿難說:〃我聽佛說'心生種種法(注十)生,法生種種心生(注十一),我現在再加思維推測,這個思微的作用,就是我心的體住。當這個心的思惟體住,與外面境界事物相連合,就是心之所在,並不一定在內,在外,或者在中間三處。〃(阿難第五次所答的觀念,認為思微的作用,就是心的體性。)
佛說:〃依你所說,心生種種法生,法生種種心生。思椎的意識作用,與現象界相合,就是心。那麼,這個心根本就沒有自己的體性,既然沒有自體,就沒有可以相合的。設使沒有自體的東西可以相合,等於抽象與假設相合,只有名詞,並無事實,那還有什麼道理呢!如果認為心是沒有自體的,你用手扭痛自己身體某一部分,試問,你這個能夠知覺疼痛的心,是你身體內部發出,還是由外界進來的呢?假若認為是從身內發出,同你第一次所講的心在身內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身內的一切。如果認為是從外界進來,同你第二次所講的心在身外的觀念一樣,應該先能看見自己的面目。〃阿難說:〃這個所謂能看見的是眼睛,能知的。〃佛說:〃假若認為眼睛是能見的,現在你在室內,試問這個室能覺的心,並不是眼睛。若說必能先看見自己的面目,是不對內所開的門窗,也能夠看見東西嗎?而且一般剛死的人,眼睛還在,他們的眼睛也應該看得見東西。倘使眼睛還能看見東西,就不是死人了。再說,你這個能知能覺,明明瞭了的心,必有一個自體。試問,它的自體是一個體呢?還是有很多個體呢?心在你的身上,是遍滿的呢?還是部分的呢?假若認為只是一個體,那你用手扭痛某一部分,四肢應該同時感覺疼痛。如果扭痛在一部分,而四肢都感覺得疼痛,那麼,開始被扭的那一部分的疼痛,就不區域性存在了。如果扭痛的部分,必然有它固定的位置,那你認為全身只有一個心性之體,在經驗上和理論上,都不能成立。倘若認為有很多的心性之體,那又成為一個有很多個心性的人了。而且究竟哪一部分的心性之體,才是你自己真實的心呢?同樣的,如果認為身記憶體在的心性之體,是遍滿全身的,那同上面所分析的一樣,不必再說。假若認為身內的能知能覺的心性,並不遍滿全身,那你碰頭,同時也碰到足,既然頭已經感覺疼痛,足就不會再感覺到疼痛。事實上,並不如此,全身碰痛,全身都有感覺。綜合上述理由,你所說的,認為心性無體,因外界現象的反應,心就相合發生作用,根本是錯誤的。〃(分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