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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丹就是這樣付錢買酒的。他伸手穿過大衣口袋,拿出外套口袋裡的名單;穿過大衣口袋,拿出後褲袋的皮夾;穿過大衣口袋,從外套或褲子某個口袋掏出寫好地址封了口的聖誕卡,以便貼在他要送出的酒瓶上。太美了。

美的不是丹尼爾&iddot;g&iddot;布蘭克以這種方式送出聖誕禮物,美的是丹尼男孩以這種方式殺人。口袋暗縫,左手插在口袋,穿過暗縫,握著冰斧握柄。大衣鈕扣不扣。右手自由擺動。然後,錯身而過的那一刻,迅速將冰斧交到右手‐‐那隻公開擺動的無辜右手‐‐然後攻擊。行雲流水。老天哪,多麼行雲流水。

狄雷尼繼續踱步。他知道,他就是知道,布蘭克今晚不會再出來。但那不重要。狄雷尼會一直踱步到天亮。這讓他有時間把事情想清楚。

有時間思考&ldo;看不見的左手之奇案&rdo;。解答是什麼?有兩種可能,狄雷尼想。之一:左手穿過大衣口袋暗縫,正在底下握著冰斧握柄或皮繩套。但隊長不認為這可能性很大,狄雷尼最初在燈光明亮的大廳看見丹時,他大衣前襟是敞開的。他會冒險讓門房或其他住戶瞥見敞開大衣下的冰斧嗎?之後,大衣鈕扣扣起。丹何必在扣起的大衣下握著冰斧?他顯然並沒有在物色被害人。

可能性之二:左手‐‐或者手腕、手臂、手肘或肩膀‐‐受了傷,或因某種原因動彈不得。丹尼男孩不能正常使用左手,把它塞在大衣口袋裡權充三角巾。是的,就是這樣,要查證也很容易。託馬斯&iddot;韓德利採訪時可以留意,或者更好的做法是,狄雷尼明天打電話給查爾斯&iddot;立普斯基時,順便問布蘭克左臂有沒有受傷跡象。隊長打算每天打給立普斯基,問門房有沒有抄到丹那個瘦巴巴黑髮女友的計程車車牌號碼。

狄雷尼之所以對丹左臂可能受傷感興趣,當然是因為最近一起命案現場有扭打掙扎的證據。艾伯特&iddot;費恩博讓兇手在人行道上留下了幾滴血。他做的或許不只如此。

幾點了?快午夜了,狄雷尼猜。進行這種長時間盯梢時,他非常刻意避免看錶。一旦開始看錶,你就完了:時間似乎往回倒流。等到天色轉明,等到天亮,他就可以回家睡覺。之前不行。

他變換行進路線,只為了讓自己保持清醒。在公寓那一側來回踱步三趟。在不同的街角過街。走到一半轉頭回去,總之想盡辦法防止自己夢遊般走來走去。但永遠注意著大廳門口。如果他朋友再度出門,便會從那裡走出來。

他吃完三明治,但把剩下的白蘭地留到稍後。現在氣溫一定是華氏四十出頭或三十八九度。他戴上耳套。這是警用款式,用一條鬆緊帶圈住整個頭,把耳朵蓋得密實,而不是用金屬條箍住。那種金屬條可以冰得讓你覺得頭骨都快凍裂。

那麼右手、左手、口袋暗縫這一套是怎麼回事?他知道‐‐毫無疑問‐‐丹尼爾&iddot;布蘭克犯下了四起命案,但他需要足以交給地方檢察官起訴的實際證據。要韓德利去採訪就是這原因,他得進一步調查布蘭克的女友、叫東尼的男孩、莫頓夫婦也是這原因。任何警探都會追查這些線索。這些線索或許會‐‐八成會‐‐不了了之‐‐,但其中也許,只是也許,會有一條有收穫。然後他就可以揪住丹尼男孩,讓他出庭受審。然後呢?

然後會發生什麼事,狄雷尼清楚得很。布蘭克昂貴聰明的律師會提出精神失常的抗辯‐‐&ldo;這個有病的人殺了四個素昧平生的陌生人,毫無理由。請問法官大人,您認為神智清明的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