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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血能波動

立存在的事物。

在前世,在現代社會中,經常有各種將各種群體擬人化、人格化的事情發生。

各種生物本身,其實也可以視為一種不標準的“格式塔”。

由無數不具備基本意識的單位拼合在一起,共同塑造出一個“意識”單位。

之前,地行就在想一個問題。

“呼吸”行為,各種呼吸相關的器官本身,實際上只是生物體在不斷從外界獲取能量這條路上的一個探索結果。

“呼吸”本身並不是絕對的。

呼吸的意義,是帶來的氧氣所參與的化學反應過程中的能量轉換效率高低。

無氧呼吸也是一種進行能量轉化和輸送的方式。

那麼,透過“元素”,透過異界的這些“能量”作為獲取外界能量的中轉物質,是否可行?

甚至,細胞之間的電訊號,是否能夠由這些能量替代?

因為,它們的流轉過程很高效。

那麼,問題來了。

生物的精神、人格、智慧、意識這些東西,本身就是整體結構性產物的情況下,有沒有一種辦法,能夠將生物那本身源自於肉體的人格狀態儲存下來。

哦,用一種比較通俗的解釋,那就是“轉格式”。

假如肉體的資訊情報結構所塑造的人格是jpg圖片。

那麼,能不能以另一種形式複製它,在另一個軀體,另一個不同結構的軀體中,將它表達出來,以png圖片的格式?jujiá?y??

又或者類比於影片的格式。

所謂的,人文幻想中存在的“靈魂”,是否是肉體整體性的“人格”資訊轉格式到了另一種物質之上表達出來?

這又或者類比於“意識上傳”,將人的生物資訊整體性“人格”,以數位電子訊號的形式在另一個架構中儲存。

至於其中無比重要的一個問題——

轉格式之中,丟失了多少資訊、損壞了多少資訊、不同載體結構是否能夠完全表達一個人的整體性?

用猴子打字機的無限列舉方式舉例。

假如,把你這個人的每一種行為方式在所有情況下的每一種變化都記錄下來,然後把它們盡數燒錄在電腦上,形成的“你”,是否還是你?

又回到了這個經典的倫理問題。

什麼是“我”。

“我”是否唯一。

“我”是否可以轉移。

“我”是否可以發生變化。

標準,又是什麼?標準,是否可以改變?這個標準,又以什麼為標準?

在這個倫理問題上,忒休斯之船儘管不能完全滿足適用條件,但可以做一個不完全的類比。

就算能夠完美複製所有的資訊架構,表達出一個和你一模一樣的“人格”,那麼,ta是你嗎?

他,地行,真的“復活”了嗎?

他,地行,真的是“穿越”到這個世界上了?

假如說

他的存在形式,變成了一種類似電磁波般的能量波動結構,那麼,他,還是地行嗎?

龍巢的晶瑩的巨蛋之上,血能波動在整個龍巢上泛動。

一隻血鱗巨龍的輪廓,在那血能波動架構起、表達出的資訊中形成。

如果我不是地行,“我”,又是誰?我是否應該遵照身體的“本能”,遵照這種架構所表達出的行為傾向去行事?

自我,是否有意義?

是否需要有意義才去遵照?

虛無主義?

我應該做什麼?

我不應該做什麼?

ps:雖然有點劇透,但是,你們可以這麼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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