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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好看的txt電子書

李老闆是我當時認識的其中一名商人,他當時已經四十幾歲了,因為長年日晚操勞,所以身體狀況十分差,經常要吃補品。然而,在那個物資短缺的年代,他雖然靠非法從事糧油買賣獲得暴利,但要弄來補品,甚至是一碗人參雞湯也是很困難的事情。

得知此事後,我便想如果我能把那幾十缸酒全部變成十全大補酒,應該能跟李老闆換來更多糧食。然而,在那個年代,要弄一顆枸杞子也難於登天,那來那麼多藥材泡酒呢?

就在這個時候,院裡出現了另一個難題,就是埋葬嬰兒屍體時出現了怪事,嬰屍放在教堂後面的空地上無人看管就會變成白骨,所以沒有人敢去埋屍。本來這兩道都是煩人的難題,但同時出現就很好解決了——我決定用這些嬰屍來泡酒!

我本來想拿著這些嬰屍酒在李老闆面前吹捧一番,然後跟他多換點糧食。可是我又怕他不敢喝,而且單用嬰屍泡酒,也不見得能把牛皮吹到天上。恰好那時院裡有個調皮鬼發現附近的山坡上有很多大螞蟻,於是我便把讓他儘量多抓點回來,和嬰屍一起泡酒。

酒泡了沒幾天,我就裝了一小瓶給李老闆,跟他說是早傳的蟻王酒,換來了一些糧食。我本想在這個老闆身上騙幾包大米,再向另一個老闆騙幾包麵粉,沒想到大概過了三五天,李老闆親自上門來找我。我本以為他是來找我麻煩,豈料他竟然說喝過我的蟻王酒後,精神比之前好多了,還說願意用更多糧食跟我換。

既然有水魚上門,不捉白不捉,我又跟他吹了半天牛皮,說這酒的功效如何神奇,如何珍貴,當然也向他討要更多糧食。在孤兒院最艱難的時期,我就是憑著這種亂打亂撞配製出來的嬰屍酒挺過來。

(水魚:王八的別稱,在廣東方言中有冤大頭之意。)

隨後,我發現嬰屍酒的功效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李老闆飲用了一段時間後,竟然變得比之前更年輕。而維持孤兒院的日常開支,必須大量經費,光靠向別人乞討,是不可能養活大家的。於是我就把密室裡的酒全部都加進嬰屍和螞蟻浸製成嬰屍酒,以極高的價值向李老闆等富商兜售……

聽完盧院長的敘述後,心中不禁出現了一個疑問,語帶顫抖地問他:“你今年多少歲了?”

他淡然一笑:“我是1930年被送到孤兒院的,到現在快八十歲了。”

又是一個老不死,雖然他沒有直接承認自己長期飲用嬰屍酒,但他坦白自己的年齡也等於交待了這個事實。褻瀆屍體,甚至用嬰兒屍體來泡酒,雖然是人神共憤的惡行,但此事發生在兵荒馬亂的年代,倘若現在要追究法律責任,恐怕會出現無法可依的尷尬。

十二章 百萬大軍(下)

我國的第一部憲法於1954年修訂,在此之前的所犯下的罪行該怎麼處理,老實說我不知道。難怪李老闆說他們與盧院長交易,雖然不道德但不違法,因為根本沒有那條法律能追究他們的責任。就像女性強Jian男性那樣,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那麼就等同於合法。

雖然在超過半世紀前浸製嬰屍酒不算“違法”,但現在仍儲存這種可怕的藥酒顯然不適合,一旦被發現,沒收銷燬是肯定的。周少龍遇害前曾經到過地下室,如果他也發現了密室裡的嬰屍酒……

“周少龍是你殺的!因為他發現了密室的秘密,所以你要殺人滅口!”我以堅定的語氣說出這句話,但心裡卻底氣不足,因為我根本沒有證據指證他,他要是抵賴,我也奈何不了他。

然而,他沉默良久後,終於緩緩點頭:“沒錯,他是我殺的。”

他竟然承認了?我本以為他會否認,還琢磨著該如何套出他話裡的漏洞,讓他招供,沒想到他竟然不用我多費唇舌就招認了。

也許我驚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