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是已經把林喬婉的款式寫好在一個本子上,照著本子做的,這也是她想了很久,設計了很久,是她認為獨一無二的。
本來林母也沒想到自己的孩子會那麼結婚,她打算孩子等個二十一二結婚也是可以的,畢竟自己捨不得孩子。
可後來,看沈家不錯,加上孩子堅持,她就開始每天晚上趕工似得把這衣服的樣式簡單的弄出來了。
她不會別的,也就只能在這裡給孩子安排一下,讓她結婚的時候,能風風光光,漂漂亮亮的,做讓人羨慕的新娘子。
林曉蘭一聽,自然吃醋的很,她努著嘴,“可是嬸子,我就看中這個,這個好看呀,你要不就兩套吧!”
“不行!”這次回答的人不是林母,而是林喬婉。
林曉蘭朝她看去,立馬問:“為什麼?”
“因為這是我媽為我研究的獨一無二的衣服,你不能跟我的一樣,這是我媽對我這個女兒的愛,你如果也想要獨一無二的,可以叫大伯母給你做。”
林曉蘭一噎,隨後嘀咕了句,“可我媽做的又不好看。”
林喬婉卻繼續道:“那你可以去找外面的師父給你做,他們做的好看,可比我媽做的好看多了,我媽畢竟也不是專業的,人家有縫紉機,能把每個邊都縫直,我們自己只能用手,不方便的。”
林喬婉句句是拒絕,林曉蘭不是聽不明白。
可她就是看中林喬婉那一件衣服了,不說好看,單純從省錢省事來說,就好了不少。
林曉蘭想到家裡的母親,她自然不會給她做的,本來說是要找何家多要點彩禮的,可何家那邊表示能給的就這麼多,維持,她媽媽還生氣了,說她這可比堂妹的少呢。
林曉蘭心裡憋屈,眼睛看著林母,“嬸子,你真不能做兩件嗎?”
“不能。”這次回答的是林母。
她笑著看著林曉蘭,“曉蘭啊,這個衣服,是給小婉量身定做的,上面的打碗花合著小婉的名字的,你要是真想讓我幫忙做做,換個款啊。”
林喬婉一開始取名,本是取碗,不過覺得這偏旁不好,改成“女”字旁。
她小時候,大人都叫她小碗小碗的,後來長大了,才改回口,而打碗花還有一個花語,是“恩賜”,林喬婉就是神仙恩賜給林母的禮物,由此得名。
林曉蘭聽完,卻是不服氣,“什麼打碗花,我看你分明就是不想給我做,瞧不起我就說,不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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