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是下城區一家酒館的老闆娘,二十八歲,最初和犯人產生過節是因為一起售假案。三月二十六號,有客人向當時在街道巡邏的維羅妮卡警官舉報他們酒館售賣假酒,維羅妮卡在初步對酒館調查後,叫人查封了酒館,並將酒館的老闆——也就是被害人的丈夫帶回警署。第二天,得知此事的被害人來到警局抗議,並當面辱罵維羅妮卡警官,致使兩人發生衝突。”
典獄長辦公室裡,芙蘭達給艾登念著關於維羅妮卡的資料。
“然後凌晨十二點二十分,有人聽到案發的酒館裡傳出槍聲。隨後,被害人的屍體被發現,後背中彈,擊穿心臟,當場死亡。調查人員到場後,從留在現場的彈殼發現殺死被害人的槍支口徑和騎警隊的配槍相同,在當天和被害人起過沖突的維羅妮卡警官被列為嫌疑人。隨後調查組從騎警隊的保管庫裡調取維羅妮卡的配槍,發現她的配槍裡少了一顆子彈……”
“等一下,她還把用過的配槍交還到保管庫了?”艾登抬手打斷她。
“是的,當天值守保管庫的人作證維羅妮卡曾經神色慌張地在凌晨時分交還配槍。他的證詞和缺失子彈的槍支成了給維羅妮卡定罪的關鍵。”
“可按流程交還的配槍的時候,應該是要接受檢查的。開過槍的話,當場就會被發現吧。”艾登提出了疑問。
芙蘭達點點頭:“這個也有提到,當天值守保管庫的人是曾經接受過維羅妮卡指導的新人,他聲稱自己當時並沒有檢查維羅妮卡的配槍。”
“這麼聽起來還真有點奇怪啊。”艾登摸了摸下巴。
“怎麼了?”芙蘭達一頭霧水。
“照這上面的說法,犯人3308是因為私怨殺害被害人,那她應該是在情緒失控的狀態下殺的人吧?”
“是的,裁決所也是這麼認定的。狼人比起普通人,情緒失控的可能性更高一些。”芙蘭達給出了肯定的回答,“畢竟正常來說,但凡她殺人的時候保有一點理智,都不可能用警隊的配槍殺人。如果不是她用配槍殺人,調查組也不會這麼快查到她。”
“我以前在異端審判局的時候,經手過一些關於狼人的傷害案件,狼人動怒傷人,基本上都是空手攻擊,或者是投擲手邊的器具。狼人在動怒的時候,會無意識地出現變身症狀,女性狼人變化雖然沒有男性那麼誇張,但手指也會變粗,長出爪子來。”艾登用手比劃了一下開槍的動作,“這種狀態下用槍不太方便吧?”
他保有著“前一任艾登”,也就是過去異端審判局的王牌調查員的記憶,和記憶中的狼人暴力案件對比,維羅妮卡用槍殺人這一點確實有點不尋常。
“可是獄長,犯人3308是一名騎警,她用槍支應該是非常嫻熟的,就算有一點不方便,在手邊就有配槍的情況,下意識地拔槍射擊也不是做不到的吧。”
“那她殺了人主動交還配槍又不自首該怎麼解釋?如果打算拒不認罪,為什麼要主動把能給自己定罪的證物交到警隊來?就算不想辦法補上子彈,至少也應該處理掉配槍,然後聲稱自己的配槍被盜吧。”艾登抱起手來,“她自己好歹也是警察,而且從履歷看,也不是那種草包,沒道理這麼蠢吧?”
“這個嘛,或許……是因為殺了人太過慌亂的關係?”芙蘭達也遲疑了一下,然後有些疑惑地看向艾登,“長官,您該不會真的覺得她是被冤枉的吧?”
“只是考慮一下這個可能性而已。”艾登聳了聳肩。
芙蘭達嘆了口氣:“長官,這裡超過七成以上的犯人都會狡辯自己是被冤枉的,有很多還是當場被抓捕的現行犯。您要知道,做我們這一行最重要的一點就是……”
“不要輕易相信犯人。”艾登順口接道,笑笑,“我知道我知道,我並不相信她,只是這個案件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