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作者也覺得賈政領養迎春不大合理,所以另找了個解釋,刪去此句,只剩下〃赦老爹之女〃,又怕人誤會是邢夫人生的──因為直到第七十三回才自邢夫人口中說出她沒有子女──所以改為〃赦老爹前妻所出〃。在第七十三回又改為姬妾所生,那純粹是為了邢夫人那段獨白,責備迎春不及探春,迎春的生母還比趙姨娘聰明漂亮十倍。倘是正室就不好比。
因此〃史太夫人極愛孫女〃這兩句是後加的。其實這兩句也有問題。惜春是侄孫女,也包括在孫女內。這是因為加史太夫人句的時候,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當然在大家族制度裡,侄孫女算孫女,叔婆算祖母,勉強可以通融,因此史太夫人句沒改。
歸結起來,介紹三姊妹一段的改寫程式如下:
茍原文:〃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爹養為己女,名迎春。〃下句應當像這樣:三小姐四小姐乃政老爹之庶出,名探春惜春。
啕加史太夫人句。迎春改為賈赦前妻所出。刪賈政養為己女。
咮惜春改為賈珍之妹。
很明顯的,如果惜春本來就是賈珍的妹妹,那就不會採取第一個步驟,使賈政領養迎春,因為即使領養了她,寧府的惜春為什麼也在賈政這邊,仍舊需要解釋。
第五十五回裡面,惜春還是賈政的女兒。第五十四、五十五回本是一大回,到一七五四本才分成兩回。這兩回顯然來自早本。
前面說過,第五十六回甄家一節是從早本別處移來的。此回本身與上一回同是寫探春寶釵代鳳姐當家,一獻身手。第五十五回既是早本,第五十六回是否也是早本,還是後來擴充添寫的一回?
第五十六回內探春講起去年到賴大家去,發現賴家園子裡的花�魚蝦除供自己食用外,包給別人,一年有二百兩的利潤,因與李紈寶釵議定酌量照辦,〃在園子裡所有的老媽媽裡揀出幾個本分老成能知園囿事的〃經管花木,省了花匠工錢,利潤歸她們自己,園中雜費與園中人的花粉錢由她們出,一年可以省四百兩開支。平兒也在場,老媽媽們〃俱是他四人素習冷眼取中的〃,第一個選中老祝媽專管竹林,她丈夫兒子都是世代管打掃竹子,內行。鳳姐病中李紈探春寶釵代管家務,鳳姐是一過了年就病倒了的,商議園子的事在〃孟春〃。
第六十七回是同年新秋。第六十七回乙(戚本)有個祝老婆子在葡萄架下拿著撣子趕螞蜂,抱怨今年雨水少,�樹長蟲子,顯然是專管�樹的。襲人教她每串葡萄上套個冷布(夏布)口袋,防鳥雀蟲咬。
婆子笑道:〃倒是姑娘說的是。我今年才上來,那裡就知道這些巧法兒呢?〃
祝老婆子既不管竹子,又不內行。正二月裡探春等商議園子的事的時候,她也甚至於還沒有入園當差,可見她不是她們〃素習冷眼取中的〃。一七六一年左右改寫此回乙,〃今年才上來〃這句改為〃今年才管上,〃比較明白清楚,也更北方口語化,但是語意上換湯不換藥,顯然並沒發覺祝老婆子與第五十六回的老祝媽似是而非。
二尤的故事在第六十三至六十九回。二尤來自〃風月寶鑑〃,因此第六十七回甲是收並〃風月寶鑑〃的時候的,乙又要晚些,已經進入此書的中古時代了。第五十六回繼早本二回之後,回末甄家一段又來自早本,是一七五四本移植的一條尾巴,但是它本身是否同屬早本,不得而知。它與第六十七回乙不論孰先孰後,顯然相隔多年。老祝媽──除非是先有祝老婆子──已經走了樣了。它與第六十七回丙也相隔多年──遲至一七六一年寫第六十七回丙的時候,還是不記得第五十六回的內容。
第五十六回只能是屬於最早期。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形成最早的早本殘留的一整塊。
第五十六回探春提起到賴大家去,就是第四十七回慶祝賴尚榮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