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惟有牡丹真國色,花開時節動京城。
不棄和孟曜在花叢中並肩而行。
方才在閣樓之上,並未將滿園國色看得細緻,此時穿行在花中,身邊的牡丹一叢叢濃,一簇簇淡,當真是人間第一香,天下豔無雙。
“上一回在街頭相遇,便覺得小妹膽識不凡,沒想到竟然還懂訓狼,”孟曜道,“只是,你這樣奮不顧身,琛可會承你的情?”
這大約是不棄同病美人第三次見面。不幸的是,他們的感情並沒有隨著相見的次數增加而遞增,反而隨著對彼此的瞭解而遞減。比如剛才這句話,不棄聽了就很不高興,她站住了腳,正色道,“第一,我不懂訓狼,也沒有把握他會聽話,所以你還是離我遠一點好,第二,那不是狼妖,而是一隻在狼窩裡長大的小男孩。”
孟曜停下腳步,沒有說話。
“我要救他,並不是為了小紅。那孩子還那麼小,竟然成為你們兄弟爭鬥犧牲的物件!我沒辦法眼睜睜看著他去死。我不是要馴服他,而是要告訴他,我會站在他那一邊,幫他活下去!”不棄發洩一般的教訓了一通,便沒有再理會孟曜,自顧自走上前去。
不棄說得理直氣壯,其實心裡也慌得要死,從前看過不少印度狼孩的新聞,她確信狼孩是可以經過訓練重回人類社會,但需要長時間的潛移默化,不是一時三刻能成功的。
現代知識裡哪些東西能用上?一說馴獸,不棄立馬浮現出金髮碧眼的火爆女郎手握小皮鞭指揮獅子老虎鑽火圈。不棄搖搖頭,又想起上輩子那渣男養的那隻哈士奇,只要摸摸頭就在她的腳邊打滾。但哈士奇乃是知名狗中廢柴,跟眼前的狼孩沒有絲毫可比性。
渣男有一本《訓狗大全》,不棄當初為了增加共同語言,看得七七八八,什麼握手、坐下、過來也記得一些,不知道等下有沒有機會用。
太子餓了狼孩十幾天,如果可以的話,先喂他十幾二十只燒雞,把肚子撐飽了,便不會把自己當成食物,但太子是絕不會提供燒雞的……不棄摸摸袖子裡的一包東西……東宮的請帖來得時候不棄還沒有起床,沒來及吃早飯,便在王記打包了一份包子。今天拼質不拼量,不棄對王記很有信心,包子一定能拿下小狼孩。
狼孩蹲在籠子裡,不停地對著不棄呲牙。
牙口挺好的!不棄看著他,嘴唇乾裂出許多縫隙,猜出他大約連水也很少喝道。心中有點難過,小心翼翼地開啟盒子,包子雖然涼了,仍散發出陣陣肉香。
狼孩的鼻子動了動,眼裡的兇光四處晃盪,最終落到不棄的手上,顯然已經被肉包子深深吸引。
不棄笑吟吟地,掰開一個包子,香味頓時更濃了,她小心翼翼地將手伸進籠子,用力一拋,將其中一半扔在狼孩眼前,又將另一半放在跟前的地上。
狼孩望著眼前那一點香噴噴的東西,似乎很心動,但滿臉敵意地看著不棄。
不棄從地上撿起自己那半個包子,在空中晃了晃,送進嘴裡,誇張地咀嚼著,一邊吃一邊驚歎:“好好吃呀。”
“那地上多髒呀。”游龍閣上的官家小姐們紛紛露出嫌惡的表情,扭過頭不去看不棄,似乎多看一眼,眼睛便會流膿長瘡。青霏依舊非常擔心,但在心裡已經選擇了相信不棄。
可狼孩並沒有去碰地上的包子,他的肚子裡發出一聲“咕咕”,他是真的餓了。快吃呀,不棄在心裡著急地說。
一直默默無言的孟曜忽然蹲下身子,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