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能隨便拆別人的東西?”我氣呼呼的質問他。
“我是你哥,而且,要是讓我知道你早戀就死定了。”他一副威脅的樣子。
“我才沒有。”我義正辭嚴。
“沒有就好,小屁孩,毛都沒長齊就戀愛。”
就你長齊了,野蠻人。
“聽到沒有?”
“知道了,哥。”快走吧,姐姐要寫作業了。
他吃著棒棒糖,臉上鼓了一大塊,有點滑稽,這樣的他看上去竟然有些可愛。
呀,我到底在想什麼,他可是從小欺負我的魔王呢。
“這是什麼?”他拿過我桌上的票。“你喜歡這個樂隊啊——”他的笑有點玩味。
“沒聽過,不知道,是朋友請我看的。”他的臉有些黑了。
“這樣啊。走了。”怪人,為什麼我覺得他好像有點生氣了。真是陰陽怪氣,切。
週六到了,我在家打扮了一下,穿了媽媽剛從巴黎給我買的粉色蕾絲小洋裝,外搭一件白色呢外套。媽媽說我穿那件裙子特別可愛,我也很喜歡,款式簡單但是裁剪很不錯,把我身材的優勢都展現出來了,高腰的設計讓我的腿顯得很長。
“醜死了。”下樓的時候洛銘正好坐在沙發上擦他的那把破吉他,倒不是真的破,就是上面有很多塗鴉,讓我覺得它很舊,我不喜歡舊東西,從小就是。
我沒有理會洛銘,在門口換好我的白色高跟鞋就出門了。
為了不跟家裡的魔王處在一個空間,我出來得早了點,於是,我坐在沙發上等又又。
等了許久,大廳裡陸陸續續有人來了。我無聊地看著進場的人流,突然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揹著吉他匆匆跑進大廳。他來這裡幹什麼,難不成他也來聽演奏會,這也太奇怪了,這個混混懂什麼叫音樂嗎?
“情深。”
“又又,你終於來了。”
“我還帶了一個人,你不會介意吧。”
“誰呀?”我左右看了看。
“哦,他買零食去了,我們在這裡等他一下吧。”
“嗯。”我繼續看著人群,今天的人可真多,看來這個樂隊很受歡迎。只是,我有些不習慣人這麼多的場合。
“Hi,情深,又又。”視線被突然響起的聲音拉回,豐碩抱著兩大桶爆米花和包好的魷魚串走來,配上他斯文帥氣的長相,有點好笑。“情深,我這麼不請自來,你不會生氣吧?”
“不會啊,我也是又又叫我來的。”
“好了好了,咱們進去吧。要開始了。”
“好。”
內場一片黑暗,突然臺上打了一束白色的追光。出現在光影中的是五個穿的,嗯,很潮的男生,大晚上的戴墨鏡,耍什麼帥。不過戴著墨鏡的臉倒是挺不錯的。哎,又是一堆靠臉征服聽眾的,我還是吃東西好了。
所以,當音樂響起,全場沸騰的時候,只有我一個人抱著桶,一把一把吃著爆米花,這個時候也沒人注意我的吃相,所以我盡情享受平時媽媽說的沒營養的食物。
可是不對啊,這個聲音好熟悉,以我被這個聲音荼毒的時間來說,我應該不會聽錯吧。 可是,洛銘這傢伙怎麼會出現在這裡,沒聽說他搞樂隊啊。
“情深,真不好意思,讓你陪我們聽。好像這不是你喜歡的音樂型別呢。”豐碩不好意思地說。
“沒關係,再說,是又又叫我來的,她開心就好,怎麼能怪你呢?”
“那你喜歡什麼型別的音樂?”
“格里高利聖詠類的。還有西方的歌劇吧。”
“格里高利?原來你喜歡這種恐怖型別的音樂,跟你的性格不太像。”
“那你覺得我是什麼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