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鹿鎮上,似乎可以總結出兩條人人心知肚明,卻絕不會訴諸於口的原則。
一,看見怪事的時候,不要對它作出任何反應——這是說,你該做什麼,就繼續做;你的行為、言語,乃至神態表情,最好都不要因為怪事而產生半點變化。
比如說,當空蕩無人的店裡忽然走出一個客人的時候,按照平常一樣為他結帳就好;哪怕他拿出了店內沒有在售的商品,掃不出價格,道歉後把他送走就好了。
又比如說,韋羅明明看見了那一個灰白赤裸的男人,但在她假裝看不見之後,那個東西也會自己消失,不會對韋羅產生反應。
二,不要與任何人談論自己看見或經歷過的怪事,不要談論與怪事相關的事,比如這兩條原則本身——至少,不可以直接說出來。
這兩條原則,是艾為禮從她和韋羅的對話中,半猜測半推理總結出來的。韋羅在很多地方上,都不得不含含糊糊、答非所問,有時她連簡單一個“是或不是”的答案也給不出,暗示也是模稜兩可的。
不過,艾為禮覺得自己的推測沒錯。
“我有時會反應不過來,”韋羅補充道,“在我完全不知道我談論的事情有什麼不對的情況下,我把它說出來,也是可以的。”
這已經是她能說出口的,最露骨、最接近本質的話了,平心而論,易地而處的話,艾為禮覺得自己不會有她這樣的勇氣——對於韋羅來說,她只不過是一個剛剛相逢的陌生人。
“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見的,是不該出現的怪事⋯⋯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談論它?”
韋羅聞言轉過了頭,好像對玻璃窗上一塊汙漬產生了極大興趣。
在短短半小時的交談裡,艾為禮已經明白了,因為自己的提問很直接,所以這就是韋羅回答“對”的方式。
“可是⋯⋯怎麼會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看見的事情不對勁呢?”
韋羅看起來很受不了這種遮遮掩掩,說一半吞一半的聊天風格,可是除此之外,她偏偏又毫無辦法,滿臉痛苦地想了半天,才說:“你這人⋯⋯你想嘛,假如你看見一個人蹲在地上,你就一定知道他是要撿錢還是要拉屎嗎?”
雖然比喻打成這樣有點沒必要,但是艾為禮好歹也算是懂了。
真正要命的問題是,假如一個人違反了這兩條原則,會發生什麼事?
“我也不知道,”韋羅低下頭,看著那一部靜靜坐在桌上的電話,語氣第一次出現了幾分猶豫。“至少我從沒聽過有誰遭受到了什麼後果⋯⋯不過,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
艾為禮抿了抿嘴。沒聽説過,恐怕比聽說過更糟糕。
在人人都不可以談論某事的前提下,假如有人違反了這個原則,那麼當然後果也是不可以付諸言詞的——自然韋羅也不會聽說。
連“都市傳說”都沒有,好像反而佐證了規則本身的真實度。
“沒關係,”艾為禮輕聲說,“你已經幫了我很多了。如果不是你的話,我根本就不知道該拿那個⋯⋯怎麼辦。”
“那你接下來打算怎麼樣?”韋羅抬起眼睛,看著她問道。
艾為禮想了想,反問道:“這樣的,是隻有野鹿鎮嗎?”
韋羅苦笑了一聲。
“假如其他城鎮也有同樣的情況,所有人都會緘口不言,那我自然不可能聽説。你以前也從來沒聽説過這種事吧?我在網上也沒看過有人講。”
看到艾為禮點頭,她又繼續說道:“我想也是。不過,我猜測只有野鹿鎮上才會這樣⋯⋯沒什麼別的原因,只不過是有的時候,我覺得野鹿鎮就像是一個房間死角。”
“死角?”
“對啊,假如世界是一個大房間的話,野鹿鎮就像是其中一個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