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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找樂子”,是北京的俗話,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愛找樂子,善找樂子。這“樂子”也實在好找得很。養只靛頦兒是個“樂子”。放放風箏是個“樂子”。一碗酒加一頭蒜也是個“樂子”。即便講到死吧,他們不說“死”,喜歡說:“去聽蛐蛐叫去啦”,好像還能找出點兒樂兒來呢。 過去天橋有“八大怪”,其中之一叫“大兵黃”。據說當過張勳的“辮子兵”,也算是“英雄末路”吧,每天到天橋撂地開罵。三皇五帝他爹,當朝總統他媽,達官顯貴他姐,芸芸眾生他妹。合轍押韻,句句鏗鏘,口角流沫,指天劃地。當是時也,裡三層,外三層,喝彩之聲迭起,道路為之阻絕。罵者儼然已成富貴驕人,闊步高視,自不待言。聽者彷彿也窮兒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橋開“罵”和聽“罵”,是為一“樂兒”。 京味文學不是在某種觀念的感召下聚攏的,而首先是一種個人趣味的集合。 下面分別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學特點的老舍和王朔為例,來分析一下他們作品的貴族氣。 老舍被公認為“人民藝術家”、“平民作家”。通行的中國現代文學教材認為老舍為新文學贏得了廣大的市民讀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寫出了北京市民的靈魂,一般認為,老舍筆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身上,寫出了貴族氣。 老舍的《正紅旗下》寫的是北京最窮的旗人。可就在這些最窮的人群裡,讀者卻看到了那麼精緻優雅的文化。在大姐的一家裡,大姐的公公“雖是武職,四品頂戴的佐領,卻不大愛談怎麼帶兵與打仗”,他“把畢生的精力都花費在如何使小罐小鏟、咳嗽與發笑都含有高度的藝術性,從而隨時沉醉在小刺激與小趣味裡”。大姐的丈夫則與他的父親差不多: 生活的意義,在他們父子看來,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細緻,考究,入迷。 大姐丈不養靛頦兒,而英雄氣概地玩鷂子和胡伯喇,威風凜凜地去捕幾隻麻雀。這一程子,他玩膩了鷂子與胡伯喇,改為養鴿子。他的每隻鴿子都值那麼一二兩銀子;“滿天飛元寶”是他愛說的一句豪邁的話。他收藏的幾件鴿鈴都是名家制作,由古玩攤子上收集來的。 而大姐的生活是: ……她在長輩面前,一站就是幾個鐘頭,而且笑容始終不懈地擺在臉上。同時,她要眼觀四路,看著每個茶碗,隨時補充熱茶;看著水菸袋與旱菸袋,及時地過去裝煙,吹火紙捻兒。她的雙手遞送菸袋的姿態夠多麼美麗得體,她的嘴唇微動,一下兒便把火紙吹燃,有多麼輕巧美觀。這些,都得到老太太們(不包括她的婆婆)的讚歎,而誰也沒注意她的腿經常浮腫著。在長輩面前,她不敢多說話,又不能老在那兒呆若木雞地侍立。她須精心選擇最簡單而恰當的字眼,在最合適的間隙,像舞臺上的鑼鼓點兒似的那麼準確,說那麼一兩小句,使老太太們高興,從而談得更加活躍。 這種生活藝術在家裡得到經常的實踐,以備特別加工,拿到較大的場合裡去。親友家給小孩辦三天、滿月,給男女作40或50整壽,都是這種藝術的表演競賽大會。至於婚喪大典,那就更須表演的特別精彩,連笑聲的高低,與請安的深淺,都要恰到好處,有板眼,有分寸。姑母和大姐的婆婆若在這種場合相遇,她們就必須出奇制勝,各顯其能,用各種筆法,旁敲側擊,打敗對手,傳為美談。 …… 這裡,物質生活的困苦被充滿文化氣息的精神生活所沖淡甚至掩蓋。雖然是平民,卻以貴族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物質生活的困苦,更加凸顯了“虎死不倒威”的貴族氣。能夠寫出寒酸裡的高貴,這是老舍文字的魅力之一。不但寫北京如此,他寫其他地方也能如此,例如短篇小說《戀》的主人公莊亦雅,是濟南的一個小知識分子,他愛好收藏字畫,可是買不起那些名貴的,他只能買那值三五塊錢的“殘篇斷簡”,或是沒有行市的小名家的作品。而這就構成了他生活的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