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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

這是家均給我的,一眼看就曉得是隻首飾盒子。

我開啟一看,裡面是一條項鍊,細細的,下面墜一個雞心,那條鏈子的花紋很特別。我很開心心。老遠帶來一件這樣的禮物,不可以說他沒有記念我的心,但是買這樣的東西,卻不是他的性格。

我把那條鏈子扣好在脖子上,又欣賞了一會兒。

「喜歡嗎?」他溫和的問。

我點點頭。

「我想今天晚上請你吃一頓飯。」

「吃飯?何必這樣客氣?」我驚異的問。

「我從老遠來,沒有人作伴,特別請你,」他說:「希望你不要拒絕,而且你還說過,家均的朋友,也就是你的朋友。」

「好,好吧!」我笑,「陪你出去。」

他大喜過望,「那麼我現在先回去,稍遲來接你,可好?」

「好吧。」我說:「不過慢慢來好了,千萬別跑得滿頭大汗的,知道不?」

「遵命遵命。」他說。

我又說,「聽說你們學理科的人!都很少有幽默感,現在我看你與家均,都不是例子。」

「小姐,念理科的人,比文科還活哩。」他說。

「我現在相信了。」我說。

「你別客氣,我自己去開門,你在家等著,別出去啊。」他一連串的說著,像當我小孩子一樣。

等地出去了,我才發覺,這是我三年來的第一個約會。三年來沒有跟男孩子去過,一個女人不會有太多的廿二多廿三歲,我一生中最青春的日子,是花在家均身上了。

我想那是值得的,因為我愛家均。

我換上了我比較考究的一套衣服,照照鏡子,再稍微化妝一下,看看還過得去,再加上家均老

遠帶回來的項鍊,又懸在我胸口,我的心寬不少。

如果他帶回來的是一枚戒指,我會更開心。

趙俊是在六點半來到的。他穿了一套淺灰色西裝,一條灰紅條子的領帶。

我一向認為淺色西裝比較輕浮,但是穿在他身上,倒不覺得。

他一進門便說:「你果然都準備好了,多年來我沒有約會女孩子了,今天我好緊張。」

他的感覺,倒與我差不多。只不過我不便說出來罷了。

我帶了皮包問他:「我們到哪裡去?」

「吃飯。」他簡單的答。

沒想到他會把我帶到這麼華貴的地方去。到了那邊,晚飯時間還沒有開始,我們喝著咖啡聊天。

他說了關於自己很多的事情給我聽,本來一些童年、少年時代的故事,不會引起我的注意,但是他實在說得很幽默很風趣,也就使我聽得津津有味。

我忽然想,誰家的女孩子要是認得了他,倒也是很幸福的。

他長得相當好看,一管鼻子很挺。我記得媽在世的時候,一直說家均的鼻樑上有個「節」,雖然我不覺得什麼,但是趙俊長得又不同。

又有人說男人最重要的是儀表,那麼趙俊的風度也不錯,不會讓人覺得陌生隔膜。

到吃飯的時候,我們已經相當熟絡了。

他問我很多,我也一一作答,一頓飯吃得很熱鬧。

我問他:「為什麼請我到夜總會來?」

「我自己也好久沒來了。」他笑笑說。

「這地方很花錢。」我說:「叫人肉痛,如果請的是愛人,還說得過去。」我笑了。

「人不可以這樣勢利。」他笑,「請好朋友,更值得。」

「咦,你這論調,很新鮮。」

「愛人會變心,朋友不會變。」他一本正經的說。

我聽了既好奇又好笑,「那你是一輩子不談戀愛的?」我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