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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運作中往往需要為數眾多的“殼公司”,由於殼公司沒有實際業務,所以註冊在案的“董事”毫無意義,永遠不必露面。由於動輒十幾家、數十家殼公司會同時存在,如果假借他人名義充任“董事”,會難免發生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這些“董事”指不定哪天會跳出來向資本運作人要求點什麼債權,或者惹一些其他的麻煩。因此,離岸公司的董事許多都是子虛烏有的,有的是用低層離職員工的身份證,有的用偶然得到的身份證或者護照,有的是乾脆用假的。這種“偽造”的行徑得以成為一條行規,與離岸公司註冊地,包括BVI、開曼等地的當地法律有很大關係。根據當地法律的規定,這些董事資訊是保密的、不允許披露的,所以即便偽造,也很難被查到。
因此,達能說“偶然”發現這個訊息,大大的不可信。這不是偶然發現,而是苦心證據收集的結果,而且收集證據的程式很可能難說是合法的。對於董事的身份,達能耗費了巨大的精力去進行調查——因為存在宗慶後會做假的可能性。萬一某一個宗氏合資公司董事登記的是某鄉某村某組,某村民的名字,萬一在派出所戶籍檔案中,從來沒有這個名字——或者有唯一叫這個名字的一個出外打工的人,被達能輾轉找到以後拉到公證處詢問:你在某一個公司任董事職嗎?你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嗎?他可能回答說“我很懂事,但我不知道什麼叫‘董事’;你說股票?我這麼窮,過著有上頓沒下頓的日子,哪裡有錢買什麼股票,我見都沒見過那種東西。”——這下達能就會揪住宗慶後說,宗總你又添一宗罪,你假造身份證,是刑事罪。
我很為宗慶後慶幸:他在離岸公司的註冊中,居然沒用一個假身份。陳仲華所言如果確實屬實,說明宗慶後謹慎到極點,他不像大家都在做的那樣,他沒有去做假身份證,沒有用任何一個假簽名,不用任何一個“假人兒”來充當離岸公司“董事”。憑他的謹慎,少了一宗罪。
對宗慶後實施調查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達能的調查撞出了醜聞。
不知出於什麼樣的想法,達能開始對宗慶後實施盯梢;而達能的僱傭人員竟然把所作、所為、所知全捅給了警方。盯梢的委託機構、調查機構,甚至調查費用,這次全被媒體曝光了。
第一起調查活動的曝光,起因於警方對一樁刑事案件的偶然排查。
最初是警方盤查一輛停留在娃哈哈下沙生產基地門口的小轎車,車上有一男一女。這兩位當事人交代,他們分別為北京邦信陽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下稱“邦信陽”)的經理助理王某和員工張某。日前,邦信陽召集王某、張某等數十人開會,安排這些員工組成三個小組分赴瀋陽、山西和杭州,負責調查娃哈哈公司和跟蹤監控宗慶後。邦信陽公司共派出9人,分乘6輛小轎車抵達杭州,隨後實施全天候監控,用攝像機拍攝監控情況,並將監控結果記錄在冊。
無孔不入:達能的情報戰(3)
獲悉這些資訊後,警方進行了深入調查,得知該公司是受北京“捷福斯”公司的委託。“捷福斯”全稱為英國捷福斯全球風險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其註冊地為英國,目前並無在中國開展商業調查的資格;警方獲悉幕後調查委託人是達能集團,調查費用數額不菲。
第二起監視事件的曝光也極為偶然。
在杭州下沙開發區十號路一家咖啡店門口,一位市民的腳踏車與一輛京K牌照轎車發生輕微剮蹭。由於糾紛一時無法解決,肇事雙方均被帶回下沙交警支隊問訊。經查,駕車男子王某,是北京邦信陽律師事務所上海辦事處的一位負責人,當天他正在調查娃哈哈及跟蹤監控宗慶後。
據王某向警方交代,當時王某與劉某等人在下沙開發區十號路咖啡店見面,安排劉某前往娃哈哈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