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倫這個賽季跳球就比較隨意了,因為對勝負影響不大,但今天,他一定要拿下這個球權,因為他要證明,即使奧登健康,第一中鋒,依然是他!作為第一中鋒,他也要有這個自信和這個霸氣!
彷彿發射的火箭,張伯倫幾乎就沒有下蹲,他完全是依靠感覺,來了個旱地拔蔥,搶先用手指碰到了皮球,一下子挑給了比盧普斯。
一般來說,比盧普斯拿到球會往後退兩步穩一穩,同時讓隊友們及時去落位。但是今天,他拿到球的瞬間就往前跑,面對納什的防守,乾脆利索的往裡硬撞,這是他的經驗,防守納什,就要一個勁的猛衝猛打!
張伯倫在高位還掩護著比盧普斯,奧登按照隊內訓練的那樣及時落到了禁區統籌全域性,這時候比盧普斯甩開了納什,看到奧登不離開禁區,他就傳球給了高位的張伯倫。
太陽隊的首發陣容是奧登+小斯塔德邁爾+賈森…理查德森+巴博薩+納什組成,奧登的出現將小斯解放回了最喜歡的大前鋒位置,從而避免了和張伯倫的直面交鋒,這是最讓他開心的一件事,所以防守的時候,他當然儘量避免對位張伯倫。
小斯很清楚,對位張伯倫,就是自找羞辱!
勇士隊進攻形成了錯位,納什防守張伯倫當然不行,他連比盧普斯都防不了,何況是張伯倫了。理查德森只能硬著黑乎乎的頭皮換防了上去,沒別人了,只能他這個小前鋒上了。
理查德森是個出色的扣將,連續兩屆的扣籃王證明了他在這一點上的功力,理論上,他是2、3號位搖擺人的材料,但在勇士隊效力的五年時間裡,他卻幾乎從未出現在小前鋒位置上,這跟老尼爾森無關,因為那時候老頭子還沒來呢。
那些年,理查德森專心於得分後衛位置,而且本職工作完成得相當不壞,除了場均20+的分數貢獻和強大的三分火力,對敵方外線的防守也算不功不過,被認為有能力去一支弱隊成為一名合格的副手,事實證明,他身體素質確實達到了副手的要求,可他的智商……那是硬傷啊。
從身體素質來說,理查德森擁有成為一名頂級防守者所需的一切“硬體”條件,強壯、靈活、爆發力強、作風強硬。可是他卻並不具備相應的防守意識和熱情,除了籃板一項在外線球員中出類拔萃以外,其他防守資料平平無奇,或許這可以歸因於他的鬥志,職業生涯一直遊蕩於季後賽大門之外讓他銳氣盡失,習慣放棄,因此沒有足夠的動力在攻防兩端都拼盡全力,總而言之,他擁有超一流的身體條件,但卻只是一名二流的防守者。
這樣,他想要防住張伯倫,那就成了一個笑話,張伯倫向前猛然探出一步,理查德森往後退,準備防突破,結果張伯倫收回球並且後撤步跳投出手,拿下了第一個球。
奧登搖搖頭,張伯倫對他勾了勾手指,挑釁道:“別去禁區,夥計,有種跟住我啊。”
納什控球往前跑,NBA的頂級控衛都有自己的風格,比盧普斯是穩、艾弗森是猛、保羅是妖、帕克是快、基德是辣、德隆是強,還有新晉崛起的羅斯,那就是狠,而威斯布魯克則是爆。那納什是什麼呢?這位兩屆MVP的特點是,飄逸。
是的,飄如游龍、染若驚鴻,他推進的時候好像一陣清風,讓人感覺賞心悅目,似乎沒什麼奇妙之處,可是當他傳球那一刻,你會有一種驚豔感:他怎麼找到的這麼個空位?他怎麼會知道隊友會在那裡出現?他那是傳球嗎?不,那是達芬奇在繪畫、是米開朗琪羅在雕塑、是李毅大帝在護球,這是藝術!
帶球過半場之後,納什幾步邁進三分線,太陽隊球員頻頻換位,納什連看都沒看,手腕一抖將球甩了出去。
人縫之間,皮球如調皮的精靈一樣跳了進去,正好被剛剛完成落位的奧登拿到。奧登得到球后順勢往裡狠狠一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