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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當初上大學選擇法律專業原本也不是出於興趣愛好,只是為了跟何景遲讀一個專業而已。如今,多年的同窗終於熬成了同床,專業丟了倒也不覺得可惜。

週四的一早對夏芒來說,稍許有點忙碌,一般情況下,她的日子真的是標準機關文員的節奏,一張報紙、一杯茶足以消磨掉一個上午。不過這一天,有一些紅標頭檔案需要下達到下屬單位,上午就在各種聯絡和檔案列印蓋章中,慢慢流走。等到最後一個單位的檔案下發完,已經快到了中午飯的時間。

拿了飯盒才要去食堂,夏芒的手機響了起來,何景遲的電話名字依舊是存成老公,倒不是緬懷什麼,只是個習慣。按下接聽鍵,夏芒問道,“景遲,有事找我?”

何景遲的聲音難得的有一點慌亂,“芒芒,爸媽今天晚上過來。”

“呃。”夏芒一愣,“出差還是路過?你跟爸媽怎麼訂的?”

“沒說是出差還是什麼事,他們說回家吃飯,嗯,大概是四點多的飛機到,他們應該六點以前就能到咱家了。”

夏芒愣了愣說,“那好,我下班就過去,我五點下班,五點半之前應該能到家。”

“不是,芒芒,那個,咱家,你東西都搬走了,爸媽會看出來的……”何景遲提醒道。

“哦!”夏芒一驚,不過迅速冷靜下來說,“是,沒事,那我下午請假,先拿點東西回去,行,你別管了,我早點回去收拾好了,正好買菜做飯。”

“好,我爭取五點半也到家。”何景遲說,“不過我下午要出個庭,一會兒可能手機關機,他們電話也許會打到你那的。”

夏芒笑笑,安慰道,“沒事,就交給我吧。”

去食堂吃完飯,跟部門主管打了個招呼,夏芒就匆匆先回了離婚後她住的地方,這是何景遲當初投資買的房子,酒店式公寓,房間不算很大,但是功能一應俱全,重要的是物業很給力。他們離婚的時候,夏芒什麼也沒要,何景遲也不堅持,就只說,“你總要有地方住吧?”於是夏芒就住到了這裡,好在當初買的時候也是寫的夏芒的名字,倒沒有過戶上的麻煩。除了房子,夏芒還開走了她的車,24歲時何景遲給她的生日禮物,沃爾沃C30,小巧又精緻的一輛車,但是稍微有些張揚,其實並是太適合她政府公務員的身份。但是何景遲卻是執意買給了她,可他那時卻還只是開著輛捷達而已。何景遲以往最愛說的話是,“給老婆用最好的,才是男人的虛榮心。”

後來他們更有錢了,何景遲本來是堅持再給夏芒換個好車的,可是夏芒卻堅決不同意,在她心裡,何景遲用賺來的第一桶金給她買的車,真的是什麼好車也換不走的。不過她也只是對何景遲說,“我車技不行,好不容易這輛車開熟了,再換別的我開不好,又會緊張。”

何景遲想了想,最後倒也是作罷,夏芒這人還的確是這樣,習慣了一件事就不太容易改變。尤其是她開車的確是不太嫻熟,當初才開這輛車時,時常開一圈車下來,緊張得渾身都是汗,現在好容易開熟了,還真不忍心讓她重新適應。

夏芒拿了幾件衣服,幾雙鞋子和洗漱用品,就匆匆往何景遲那裡趕。其實剛離婚那會兒,夏芒總是忘記自己已經不住在這裡了,許多次都是開到附近才想起來,有一次甚至都是在車位停好了車,才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屬於這裡了。多半年沒回去,開上回家的路,夏芒卻還是覺得那麼熟悉,嫻熟地在車位停好車,拿了鑰匙和大大小小的袋子下車。

當初離婚的時候,何景遲就堅持依舊留給夏芒一套鑰匙,只是說,“我萬一哪天忘帶鑰匙了呢?總得有個備用的放在別處啊。”

夏芒就也沒推辭,他們的父母都不在本地,其他親戚也並不多,所以何景遲說的倒也對,不放她這又放哪呢。即便不是夫妻,在這個城市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