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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地一個人,讓疼痛的地方更疼痛,讓懊悔的更懊悔,讓迷失的更迷失,她只想把自己層層包裹起來,什麼也不想面對,只求離疼痛更近些,讓麻木的神經好好知道她失去了什麼,甚至心裡狂喊著:報應!報應!對她曾經幼稚的選擇和單純的一廂情願的報應!

傳志每天下班都去岳父家看老婆,非常準時、虔誠,經常會抱著面容慘淡的老婆哭,說對不起她。

經常被橫眉冷對陰陽怪氣的鬱華清趕出來,“男子漢大豆腐,不一頭撞死就憑掉幾粒金豆管屁用啊?趕緊,趕緊,讓何琳消停一會兒吧,媳婦哪有娘重要,媳婦又沒生你養你,又沒供你上學當京官,在這兒浪費感情!快點回大房子住去吧,沒人跟你爭跟你搶了,記著把你家七大姑八姨、鄰居二姐的小舅子、家禽豬狗牛羊都牽來啊,三層呢,空著就白瞎了!”

傳志被趕出來,迎面碰上岳父。老何這老好人也不待見這曾經相當滿意的女婿了,轉身去了臥室。岳母鬱華明更是拿著圍巾和車鑰匙冷著臉從一旁走過,眼皮都不翻,去學校了。

傳志受此冷遇,感到從未有過的悲痛和壓力,突然之間他害怕失去何琳,害怕失去在北京的一切,害怕回到空落落不再有爭吵和溫暖的家。倍受折磨,他憎恨自己生在農村,有那麼多的習俗去遵守,有那麼多的壓力去面對,有那麼多的感情和物資債務需要償還!何琳說得對,這一切像個無底洞!他憎恨自己的母親,她有五個孩子,為什麼直到現在才把全部希望和注意力都寄託在她過去並不疼愛和重視的這個兒子身上?她太自私和功利了;他憎恨自己的兄弟姐妹,他們看到他剛好過一點就那麼理所當然地擁過來啃咬他,好像幫助他們是應該的似的!但——難道不應該嗎?

也許他最憎恨的是自己的貧窮和沒有本事掙更多錢,貧窮讓他失去尊嚴,讓他內心敏感又脆弱,掙不到更多錢就得不到人的尊重,在危機發生時,也沒有資本去挽回。

他是個窮小子,工作一年多了,依然是個窮小子,岳母家的門檻依然高不可攀,他依然融不進這個都市裡的高尚人家,他們就像攆只狗那樣攆開他。

傳志心裡湧動著無名的悲哀,本以為命運的軌跡改變了,現在才發現,可能又要返回原點。過去一年所謂的幸福,只不過是過眼雲煙,他並沒有抓住本該擁有的東西。也許那種一直與命運抗爭不服輸的念頭又湧上來了吧,極度悲痛失望又手足無措之餘,心中又堅定無比地立起了這種信念:一定要把研究生念下來,一定要發憤努力掙更多錢!一定要把何琳爭取過來,不讓她家人看不起!這是當務之急的最高任務!

何琳也是做著思想鬥爭,本考慮好了,一定要離婚,但她父母從最初的憤怒中平息下來後,卻要她重新考慮:你們的感情根本沒破裂,就要為了他的家人、他母親離婚?!

何琳也一直把矛頭對準過分的婆婆,對準他的兄弟姐妹,覺得嫁的男人有這麼一大堆負擔也就夠了,但這個表象下,是這個男人根本沒有現代家庭觀念,他個人的家庭是他母親大家庭的附庸,只要有需要就毫不遲疑地向大家庭供水,小家只不過是大家的蓄水池;他不是獨立的個人,從來不是,他只是他母親的兒子,是他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會下金蛋能撈取榮耀的一分子,他其他的身份也是從屬的。更要命的是,他自己內心也認同這種觀念。他拒絕過嗎?沒有,他只怕從屬地位的他貢獻少了還惹大家庭的重要成員不高興。他人雖在城裡,成了這個以物資為基礎的發達城市裡的一員,但內心還停留在農村的血緣、宗族的秩序和觀念裡;他是一個家庭的兒子,為那個家庭付出、犧牲個人都是值得的,他有責任為他的兄弟姐妹擺脫貧困而努力,這種責任使他潛意識裡尋求一種助力來幫助家庭擺脫命運鉗制的力量,而他的老婆甚至孩子都應該是這種助力的一部分。又回到原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