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當然,」譚臨滄表情緩和了一些,「要是你後悔了,現在跟我走也行。」
孟稻兒只看著他笑,無意間露出了整齊的貝齒,笑完,她看著他,堅定地搖搖頭。
「第三件呢?」
「算了,第三件不想再說。」譚臨滄望著她的笑容,恍惚了下,想著她終是等到了心上人,便轉身要走。
「譚大哥留步。」孟稻兒忙喊住他,「你等等,我也有東西要給你。」
見譚臨滄站住,她急急忙忙轉身,一把推開房門,把屋裡的忍冬嚇了一大跳。
孟稻兒也顧不上忍冬的問話,匆匆地走到牆櫃邊,開啟最靠裡的那一道櫃門,取出早就放下的包袱,又急忙出了門,丟了一句,「不用跟來!」
因跑得有些快,再折回到譚臨滄跟前,孟稻兒有些微喘。「這是——」她頓了一下,話才變得連貫起來,「這是我之前答應為你做的衣裳和鞋子。」
「你又不嫁給我,不要了。」譚臨滄盯著孟稻兒手中的包袱,轉身大步地朝夜色更濃黑的地方走去。
孟稻兒盯著他的背影,眼看著他已經沒入夜色中,忽又見他倏地轉回,在她還沒反應過來之前便已將那包袱奪了過去,丟下一句,「告辭。」
「譚大哥,裡面的小的那一包是給阿今姑娘的!」
譚臨滄的身影已消失在夜色裡,孟稻兒不確定他有沒有聽到自己最後的這句話。
暗夜中,譚臨滄正在馬背上咧著嘴笑,他的第三件事正是來取衣裳和鞋子。
另外一件既可以說與他們婚事相關也可以說不相關的事情是:
此前與祝知州見面,孟稻兒並不太熱衷,五月時常出入府衙是因為他為她負傷,自祝鶴回傷好之後,兩個人的見面便驟然減少多。
百姓盛傳他們三個人之間的事情是因他們偶一出門便總會成為城中熱門話題,一傳十、十傳百,終被傳個面目全非。
事實上,剛剛過去的六月,三個人一同出現在簾州街頭不過兩三次;因孟稻兒時不時地拒絕,她與祝鶴回單獨見面也不多,且六月下旬之後,孟夫人又以成親之前不宜多見為由阻止他二人相會。
最近以來見得少了,可祝鶴回每天總會送信過來,所書的內容不拘長短,所書包括府衙之務、睡前所思、在看的書、晨間習武種種,不一而足,絕無親暱之語。
孟稻兒偶爾回信,也是同他一樣相敬如賓,所寫的內容絕無關情感,甚至與他不約而同,對近在咫尺的婚事都隻字不提。
那書信,清澈得就像純潔的友誼。
所以孟稻兒更加堅信,自己的選擇和決定準沒錯,既然他的心不在自己身上,她也就更加順理成章地將祝知州當作她鶴哥哥的替身。
直到了七月初五這一天,祝知州忽在書信中說要在乞巧節帶她到南洛江畔放河燈和賞星,對於這齣其不意的邀約,孟稻兒雖十分驚訝,卻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對方的邀請,然後才去知會母親。
之所以先斬後奏是因為,以前,每到七夕,她的鶴哥哥總會帶她去江邊放河燈、看河燈,這種在他們兩個人身上巧合的事情,總會讓她失去理智,變得不顧一切。
孟夫人見女兒在家中拘了許久,也沒多說什麼,只囑咐她到時夜裡出去不可回家太遲。
時隔多年之後,孟稻兒又開始對乞巧節心生期盼。
巧也是巧,祝鶴回剛從飛魚臺對岸的小村子回城,他約孟稻兒去看河燈和觀星的信才往孟家送去,緊接著便收到了鄰州官府來函,說那批從西部發出的軍資將於七月初六午後從他們州過境,預計七月初七能進入簾州境內。
初六早晨,祝鶴回不得不率領一隊侍衛再次趕往飛魚臺對面的小村子,將從鄰州發來的信函交到範默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