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滿盈的兇殘人士。
但是夜月卻絕對不是為了正義,而是為了自己的興趣……刺激。
人生於世,再也沒有過最刺激的人生來得痛快了。
黑吃黑,本就是人生一件最痛快最刺激的事。
那些太過於簡單,連一點刺激都沒有的事情,夜月不想也實在不屑於去做。
就算是價錢再高,她也不願意去做那種看不上眼的事情。
人生在世,很多東西本來就應該率性而為,沒有必要為了一些無意義的利益,將自己的樂趣毀掉。
做自己最喜歡的事。
交上像夜狼和夜離那樣,從小相依為命,生死不離的朋友。
玩世界最頂級的武器,殺最危險的人。
豈不是人生最痛快的事?
在這些事前面,錢財名聲又算什麼?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這個,就是夜月。
楔子出賣你的永遠都只能是朋友3
突然感覺到身後的殺氣,夜月不由得快速的往後望了一眼,看向站在她身後的夜狼。
回過頭,夜月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條縫。
夜狼,她的夥伴,他手裡的AK47並沒有放下,而是舉到瞄準的地方。
目標,卻是她的背心。
“我們是最好的夥伴,真的不想殺你。”
野狼的輕笑聲在夜裡顯得有些突兀,讓夜月的心也跟著沉了下去,臉上卻是不動聲色,鎮定無比的轉身冷冷的注視著夜狼,現在她唯一能做到的就是等,等著另一個夥伴過來。
夜月輕揚了一下嘴角,隨意的笑笑:“夜狼,你怎麼啦?是不是喝醉了?”
夜狼輕吹出一聲口哨,神情中,全身得意:““我說過,我們不想殺你,但是你太多的案子都不願意接了,這些年來,實在是擋了我們不少財路。”
夜狼說出來的我們兩個字的同時,夜月心裡一凜。
按照夜狼的說法,那一個同伴就是來了,也是為了殺了她。
心念轉電之間,感覺到自己背心驟然一痛。
子彈是從背心射出來的,扣動扳機的手,不用說就是她的另外一個夥伴夜離的。
夜月眼眸一冷,嘴角卻是噙起淡淡的嘲弄。
看來有一句古話說得的確是對的……能出賣你的人,絕對只有你的朋友。
她怎麼樣都沒有想到,夜狼、夜離兩個人和她從小一起在孤兒院長大,經歷過無數生死才走到今天的朋友,為了錢,居然到了這樣的地步。
特別是在現在,在他們銀行裡的存款,已經足夠大肆揮霍三輩子都用不完的時候,他們卻為了錢殺了她。
看來,錢是沒有一個人嫌多的。
夜月閉上眼的同時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怪不得她聽到這個地名的時候會心動,原來,這裡是她的喪生之地。
腦海裡最後的一個念頭就是:“該死的好奇心。”
天邊,第一絲曙光顯現出來,一切都彷彿沒有發生過。
她就是公子1
夜月恢復意識的同時,感覺到自己被一雙手抱起來。
心裡一凜,急忙睜開眼睛看去。
一張女人湊近放大的臉幾乎佔據了她所有的視線,讓她不由得微微皺了一下眉頭。
““快告訴我,是男孩還是女孩?”
在夜月還來不及弄清楚發生了什麼事情之前,一個虛弱焦急的聲音從旁邊傳來,抱著她的女人低頭看了她一眼,吶吶的說道:“回稟夫人,是女孩。”
“女孩?”
瞬間變得頹然的聲音讓夜月在心裡忍不住嗤之以鼻。
都什麼年代了,居然還有那麼嚴重的重男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