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飛魄散,一個勁兒往母親身後躲。
反觀族長這邊,有宋二少爺大把大把地撒銀子疏通,那府臺大人還未入得公堂,就已打好宣判的腹稿。當然,這事原本也是宋二少爺佔理,便是三堂公審,府臺也不怕被人拿住話柄。有銀子賺還毫無風險,自是兩全其美。
在站班皂隸們的“威武”聲中,府臺大人緩緩而來,不等方氏喊冤就讓宋氏族長請來的狀師念狀詞。方氏側耳一聽,便似五雷轟頂,原來這些人竟以“賤籍出身,沒有資格扶為正妻”為由將她給告了。魏國的確有這麼一條律令,一般的世家大族也嚴禁此事發生,但在商賈之家卻沒有這些顧忌,全賴家主喜好而已。
此前宋慶才一房有權有勢,即便族長強烈反對,到底還是讓他把方氏的名字寫進了族譜。現在宋慶才死了,宋忍冬也死了,只要族人肯攬這個官司,自是一告一個準。
府臺大人很快就依律辦事,將方氏的正妻之位革除,又改了族譜。也就是說,她現在不過是一名賤妾,宋慶才一死,她便成了無主的奴婢,可以隨意發賣甚至打殺,無論是法理還是血緣,都與宋二少爺毫無關係。宋丁香的身份也從嫡女變成了庶女,且還是丁點兒嫁妝也無的庶女,今後的婚嫁問題怕是非常難辦。
不過半個時辰,這樁官司就了了,府臺大人拍打驚堂木,宣佈退堂。方氏與宋丁香互相攙扶著出了衙門,前來作證的族人也三三兩兩離去。其中一名中年婦女素來與方氏不對付,衝地上啐了一口,幸災樂禍地道,“小賤人,方才不還領著女兒,打算去客棧找宋二少爺鬧呢嗎?你現在再去啊!你去一個試試!”
“你作甚攛掇她?”又有一名婦女上前,冷笑道,“之前她是宋家主母,佔著長輩的名頭,自然能誣賴二少爺。現在她是賤婢,府臺大人重給她寫了一張賣身契,已經送去二少爺處,她若是敢鬧,二少爺便是當場把她打死也沒誰敢說一字半句。”
“倒也是。嘖嘖,當初風光無限的時候,她恐怕想不到自己會有今天。”二人一唱一和地遠去,徒留方氏站在原地瑟瑟發抖。
宋丁香雖然驕縱,卻也不蠢,明白自己和母親已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母親本就是賤籍,被人牙子賣來賣去,連自己老家在哪兒都不記得,更何談親族。也就是說,她們現在連個落腳的地兒都沒有,只能彷徨無措地徘徊在街頭。
“母親,咱們現在該怎麼辦?”宋丁香顫聲詢問。
“能怎麼辦?我的賣身契在宋有姝那兒,你好歹是他妹妹,除了找他已經沒有別的活路。你莫要任性,見了他乖乖叫一聲哥哥,無論他怎麼打罵,都得默默忍下來,待日後嫁人就好了。我現在只是個奴婢,按理來說沒有資格幫你操辦婚事,你的下半輩子全有賴於宋有姝一念之間,你可明白?”方氏咬牙低語。
宋丁香露出屈辱的神色,“我不要叫他哥哥,他原本就不是我的哥哥。娘,咱們別去找他,隨便找個地方安頓下來吧。”
“你不認他,他也不會主動認你,反而樂得逍遙。我現在失了自由身,手裡連一個銅板都沒有,別說租個院落,連客棧裡的馬棚都住不起。你若是跟著我,只能吃苦受罪,找不到什麼好婆家。然而這些都是小問題,若我不主動回去,宋有姝就能以‘逃奴’的罪名將我發賣或打殺。我的命現在已完完全全被他捏在手心,由不得自己了。”
宋丁香這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哭哭啼啼,不甘不願地跟隨母親去找嫡兄。
有姝的本意是讓方氏和宋丁香別來糾纏自己,哪料族長太貼心,竟把方氏的賣身契弄了來。見方氏領著女兒前來磕頭認罪,他直接把賣身契撕毀,言道,“我不需要人伺候,也不缺你那幾個賣身錢,你當初怎麼對宋有姝的,我現在就怎麼對你。你領著宋丁香走吧,找到落腳點便使人給我遞個訊息,我每月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