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一條。因此,我要想活著,重新開始我的生活,我必須越獄。
公安機關在我的印象中是威嚴的,我不能低估他們的能力,我必須越獄,並且出去之後,要防止被他們抓住。
按照我以往的越獄經驗,越獄就要悄無聲息,當他們來查房,來點人數,他們會發現我不見了,他們也弄不清楚我是什麼時候、怎麼不見的,我的越獄,就是要這樣悄無聲息。
我都想好了,等我越獄出去了,就找到我的妻子和女兒,我要去找一份工作,好好工作,我要用我實際的行動去證明我是一個勤奮的人,我保證,我向上天保證,我以後絕對不會殺人了,不管怎樣,我不殺人了。
我還要向我的妻子道歉,向我女兒真摯地道歉,我對不起她們,讓她們受驚了。
好了,我決定明天越獄,明天黎明的時候,我要越獄,黎明之後,當太陽昇起的時候,我就不在監獄裡了。那太陽,是為我越獄成功而升起的。(未完待續……)
第八百四十九章 王朝犯人(八)
黎明時分,我越獄成功。
太陽昇起時,我舉起我的白光槍,朝著太陽開了一槍。
路上,有六個人問我問題,我殺了他們。第一個人問我叫什麼名字,我開槍打死了他,第二個人問我是哪兒的人,我開槍打死了他,第三個人問我是做什麼工作的,我開槍打死了他,第四個人問我想去什麼地方,我開槍打死了他,第五個人讓我介紹下自己,說看能不能幫到我,我開槍打死了他,第六個人問我為什麼手上有鮮血,我開槍打死了他。
我越獄出來,最討厭的是路人,他們會看我,會問我,萬一他們問出什麼東西,要把我送入監獄,那我不就白越獄了嗎?他們不能知道任何資訊,見到我,我就殺他,問我,我就殺他,對我笑,我就殺他。今天,我越獄出來,路上,我殺了六個人。我不再想殺人了。殺了人,會有血腥味兒,我吃飯都受影響,所以,我以後不想再殺人了,不想再影響我的食慾。
見到路人,我很懷疑,我懷疑他們是便衣警察。關於越獄這件事兒,我不想多講,監獄裡的那些事兒,也成為我的記憶,我現在自由了,我帶著我的白光槍,走在路上,心中感受到的是無限的自由,我心裡有很大的因獲得自由而感到的喜悅。
我也許是殘忍的,我的手段也許是殘酷的,但我也有心情好的時候,心情愉悅時,我也會跟人笑著聊天,像一個天真爛漫陽光活潑的男孩子。但心情不爽時,或者十分興奮時,我就會開槍殺人。別管是誰。只要跟我見了面,或者說了一句話,或者看著我笑,我就殺他。我殺人從來不眨眼,我曾被判死刑,眼瞅著我就要被槍斃了。但我越獄了。
越獄,這是我的能耐。我在監獄裡見到的那些死刑犯,都沒有我這個本事,他們也想解脫掉監獄的束縛,也想到監獄外面過舒舒服服的生活,但他們沒有能力,我是有能力的人,我有能力越獄。
我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人,我記得我在開游泳館的時候。我在游泳池潛泳,有人在我前面遊,是個男的,他的腳竟然出現在我的前面,他媽的,他有沒有腳氣啊?他怎麼能在我前面遊呢?我頭部湧出水面,我游到岸邊,迅速上了岸。我拿出我的白光槍,朝著水中的那個人一陣猛射。射擊之後,炸起很多水花,很多人都驚叫起來,我殺死了那個在我前面游泳的人,游泳池中血肉模糊。殺人太痛快了。我承認我是一個殺人的惡魔,沒有人能比我更能殺人。我的槍法也是無人能及的,我不吹牛,誰要是不服氣,可以跟我真槍實彈地比試比試,跟人對戰。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是你砍下我的頭,就是我砍下你的頭,既然是敵人,就必須有一方死,要麼我死,要麼你死。
我不太會寫作,我寫作完全是為了贖罪,我是一個殺過很多人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