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完確認書,雙方又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上面的各項協議進行了協商洽談。
雙方談了很長時間,結束的時候,李東和許聖哲臉色並不是太好看。
一個月期限內,遠方和龍華必須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
剩下的50%,可以分期一年付款。
50%的首付比例,著實有些出乎李東和許聖哲的預料,兩人臉色都難看的嚇人。
當初在平川的時候,李東拿下過幾塊地皮,首期比例高的在30%,低的10%就夠了。
京城這邊雙方其實也都做過了解,普遍在30%左右,最高也不會超過40%。
當然,也有一次性付清的,可要是選擇分期延付的話,一般都在30%。
何況這麼大筆的交易金額,涉及資金高達60億,30%其實完全不過分。
然而,京城沒有給他們任何通融,也沒給他們任何特權。
談完協議,李東眾人出了會場。
許聖哲面帶陰鬱,咬牙道:“50%,這幫人還真看得起我們!一個月內繳納30億出讓金……”
李東打斷道:“不是30億,加上各種稅費,總價達到了62億,稅費必須一次性繳納,我們得準備32億才夠。”
“32億……”
許聖哲吐了口氣,臉色恢復平靜道:“事已至此,只能這樣了。我那邊的16億儘快湊齊,你這邊沒問題吧?”
李東點了點頭。
遠方這邊,上次結餘資金達到25億,後期在龍華又弄來了4個億,現金流接近30億。
拿出16億,壓力還不算大。
剩下的錢,還能再在平川拿幾塊地皮。
至於京城這塊地,開發李東還準備稍微再等等,現在資金困難,開發資金難度不小。
不過兩年內是必須要開發的,要不然就京城這幫人的德行,弄不好就真敢收回這塊地。
說完錢的事,許聖哲又道:“那接下來,這塊地我們一分為二,還是統一開發?”
這兩種方式各有各的好處,也各有各的弊端。
統一開發,造價肯定會下降一些。
不過這樣一來,雙方的分歧肯定不少。
雙方合作,肯定會有一家是主導,開發過程中也容易產生紛爭。
將地皮分開,雖然造價會上升一點,不過大家各行其是,會少不少麻煩,也方便打出雙方的名氣。
李東考慮片刻才道:“你怎麼想的?”
“你要是沒意見,我想分開。”
許聖哲沒有猶豫,統一開發,佔優勢的肯定是李東。
畢竟這塊地是李東拍下來的,大家只會記得遠方。
而且到時候,遠方開發屬於自己的商業廣場和辦公樓,命名怎麼辦?
以李東的強勢,肯定不會取名龍華廣場,龍華花了同樣的錢,許聖哲可不想成為遠方的附庸。
其實李東也願意分開開發,聞言點頭道:“行,那我們回頭找機構進行測量劃分,彼此各幹各的。
不過這事還有些麻煩,希望市裡面不會卡我們。”
龍華是中途加入,李東雖然和許聖哲合作,可不代表市政府就認可了。
尤其是雙方分開開發,也會打破之前的專案規劃。
這事必須得市政府同意了才行,要不然也不好辦。
許聖哲一聽就蹙眉道:“這點事難道還有人會卡我們?要真這樣,那針對的也太明顯了。
實在不行,我去找杜書記!
我們不偷不搶,也沒少市政府一分錢,只是稍微改變一下開發方案而已,不會進行大變。
這都不能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