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市政府若想砍頭祭天,少有大張旗鼓,頂著“問責”兩個殺氣騰騰的大字衝下來的時候,否則,那不是叫人笑話麼?合著你政府幹掉個把人,還得先喊一嗓子?壯壯膽子?市政府真要收拾人,跟黨委打個商量,再往常委會議上一座,舉個手錶個態就成,需要專門頂著“問責”的幌子才敢收拾人?若真是這般,那本市的黨委未免強大得離譜,把市政府蹂躪得這般悽慘。
大家都應該有這種感覺,但凡“問責”的時候,多半是掌控不住或者蓋不住被子的事兒。
眼下的波特安便是其中之一,這事兒都捅到首都去了,市政府甚至黨委還敢蓋?砍人頭祭天是早晚的事,只等刑警隊把流程過一道,風山市委市政府就要亮刀子,這個“問責”才是逼不得已——而很顯然,一個報社遠不夠資格讓市政府“迫不得已”,非得拿人頭來來鎮住報社,若真這麼做了,得叫官場的人笑掉大牙。
而報社的特殊性市政府又不能忽略,一個是逼急了,一幫子記者端著筆桿子亂開槍,也是麻煩不是?另一個嘛,嘿,報社可是黨委下面的宣傳部管的,能不給黨委揪住小辮子,就儘量避一避吧。
所以,政府高調出面,低調處理,這便是裡面的說道。
問責小組真的異常高調,如猛虎下山,鬧得雞飛狗跳。
陳年舊賬,通通被翻出來鞭屍,而且是越多越好,動靜越大也越好。
從道路勘察設計院到承建單位,從建設監理公司到混泥土攪拌站,最後到投資建設方。
提一句,任何一個土木工程,大致都包括這五個環節:開發商、建設公司、設計院、監理公司、砼站。
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人,自然是投資建路的交通局,資金是你出的,還是你管的口子,出了問題不找你找誰?但是交通局的人也不傻呀,既然市政府做了隱晦的指示,高高抬起輕輕放下,我們下面的人得有眼力勁,配合好不是?
於是,交通局就配合著問責小組一通亂咬,但凡五個環節,能咬的就咬出來,人多了,責任分攤下來就輕了,也就是責不罰眾的意思,當處罰落下來,震動就小得多。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是交通局能咬出來的,設計院、監理公司這兩方都是民營,交通局妥妥吃死。可建設公司、攪拌站,則是風山城建旗下,這就不是交通局能搞定的,人家背後是市建設局,你敢吃他們嗎?
兩家少了點吧?交通局的領導表示。
然後,衛成這廝琢磨一番就站出來了,表示“交警部門也是要負責任的!”他可是記恨著劉羽呢,這會給他上了一記猛烈的眼藥。
問責小組的人一琢磨,上面的意思,明顯是要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姿態要做足,震動卻要儘量降低——最近風山市不太平靜。
那好吧,多加一方進來,分擔分擔責任,也是為了維護風山的穩定局面嘛。
於是,管轄這一區域的交警中隊,那也是有責任的!
本來嘛,我們的路好好的,你們交警要是協管好交通,控制好車流量,路面會承受不住壓力坍塌?
不過這樣一來,豈不是和交警對上了?這和吃風山城建有什麼區別?
區別大了!
風山城建公司的持股人是誰?國資控股不假,但剩下的獨立資本,你真以為就是民資麼?市建設局的領導就這麼放得下大蛋糕?民資部分,十有**還是建設局的領導,或者一些有辦法的主合資掌控的,而城建跟基建業務大交通局,那是長期合作關係,都是爛了心的冬瓜,會不知道彼此那點破事兒?萬一把人家咬疼了,丟出一兩件上不了檯面的陳年舊事,那還不嫌亂的?
而交警就不一樣了,公安內部,各支隊相對都比較獨立,隊伍之間沒有扯到最上面領導的利益關係,這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