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婆婆說。”
門外傳來兩下輕輕的敲門聲,不待開門,顧洪春自己推開門走了進來:“康老師,雷老師。”
田雨婷吃驚地站起來:“你怎麼來了?”
“我來給康老師和雷老師送個信,康雷荔現在在咱家呢。”跟媳婦說完,顧洪春又轉過臉去對康文和雷愫芬說:“不過,她說什麼也不肯回來。家裡怕她出事,讓洪光在那看著她吶。他們怕你倆著急,叫我來告訴一聲,讓你們今晚就別等了,就讓她在我家住好了,也好讓雨婷再勸勸她,我回家跟洪光一起住。”顧洪春邊說邊尷尬地搓著手。“不知道這麼辦行不行,你們同意不同意?”
康文和雷愫芬倆人相互對望了一眼,彼此明白,縱使他們再不願意,也唯有點頭答應這一著了。事已至此,他們還能說什麼?面對這樣的女兒,他們又敢說什麼嗎?知識分子的自尊被自己的女兒打了個粉碎,失望塞滿了倆人心間。他們知道,如果再反對下去,事情的發展將要比這還令人難堪。尤其是想到事情一旦鬧大將沒法收場時,他們更受不了了。女兒處對像的事鄰居們都知道,況且大家又那樣看好雷荔的婚事,他們怎麼好在某一天突然對大家宣佈說,大女兒的婚事黃了,拉倒了?那樣丟醜的只能是他們自己,他們可不想讓自己的名聲受損,這對他們很重要。
當了一輩子教師的他們,知道該怎樣進怎樣退。
第十章 夾個包袱自己去(1)
康雷荔與顧洪光的婚禮辦得是再糟糕也沒有了。本來,田雨婷已經從中調停好了,康雷荔也同意在結婚前回到她自己的家中,讓顧洪光把她從孃家接到婆家舉辦婚禮。康文兩口子也通知了家裡的親朋好友,大家都在喜日子的頭一天就來到家裡幫忙。可就在這天晚上,作為康家長輩的代表,高美芳聽說老顧家連輛腳踏車也沒給買,要讓新娘子從孃家徒步走到婆家去立刻就炸了。她盤腿往炕上一坐,一句話就把喜慶的氣氛給攪得沒了蹤影:
“這不行!他們老顧家以為咱們老康家沒人了還是怎麼著?也太不把咱們放在眼裡了吧,怎麼可以讓咱們老康家這麼漂亮的姑娘自己腿著走到他們家去?不行,這無論何也不行!必須得讓他們給買兩輛腳踏車,讓一對新人騎車去,否則,這個婚我們就不結了!”
聽她這樣一說,康家的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總算找到了表現的機會,於是也都隨聲附和起來:
“說得對,咱們老康家的姑娘差哪?不能這麼被人瞧不起。”
“不給買腳踏車就不結婚,我們老康家姑娘可不能白送人。”
“就是,像雷荔這麼漂亮的姑娘,找什麼樣的找不著?咱們不能白便宜了老顧家!去,把介紹人叫來,把咱們的要求提出來,要是不答應,明天就不結婚!”
“對,不答應就不結婚!”
剛開始康文兩口子還想表示反對,他們覺得這樣做不妥,何況姑娘都給人家了,還在乎一輛兩輛腳踏車有什麼意思,無奈話剛一出口立刻就被長輩們給否決了,大家異口同聲:“不行!這不光是兩輛腳踏車的問題,這關係到咱們老康家姑娘今後在老顧家的地位問題,必須得讓老顧家答應。
“他們要是不答應怎麼辦?
“他們敢不答應!”
“不答應就不結婚!”
這其中叫得最響的就是高美芳──當今縣委副書記的夫人。
那個年代辦事情,不論是誰家辦,也不論這個事情是喜事還是白事,大主意當事人拿,但在一些細枝末節的問題上,應該怎麼辦,一般都聽族中長輩或好友中權威人士的主意,為了顧全客人的面子,當事人往往不太好堅持自己的意見。康文夫婦也是這樣,此時親戚們這樣一起鬨,他們反而不好說話了,尤其是高美芳的話──作為五舅媽和縣委副書記夫人雙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