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男子,真惹不得,給他一點顏色,他就要存非分之想。他這封信
有千言萬語,歸總一句話,是要我陪他到公園裡去。照理說,他幫了我這一個大忙,
我不能拒絕他,但是彷彿聽見人說,若是一男一女交朋友,到了同逛公園的程度,
那是很有問題的。難道他也想把這個手段對付我嗎?倘若到了那時候,他真向我開
口,我又怎樣答覆他呢?”陳國英這樣一想,倒弄得沒有了主意,翻來覆去,把十
二張八行,看了好幾遍,心裡還是跳個不了。心想這一封信,要是被同學看見了,
那還了得!想了一想,本打算把它燒了,卻又轉回來一個念頭,這也是平生一樁奇
遇,何不留著做個紀念。便把十二張信紙和一個信封,在一處疊了,放在床上枕頭
邊,墊褥子底下。一個人坐著發了一會呆,好像有個什麼問題,沒有解決似的。心
慌意亂,連午飯也吃不下去。她在這邊芳心撩亂,那邊的陸無涯,更是不堪言狀。
他自從信發出去了,也不知是禍是福,像熱石上的螞蟻一般,在家裡老是起坐不安。
心想:“我這封信,寫得也婉轉,並沒有什麼唐突的地方,像她昨日對於我的態度,
當然不會拒絕的。但是有一層,我是約她在遊藝園裡踏月,這踏月的程度,似乎還
沒有到,她未必肯去吧?況且我信上,友愛的字樣,好像寫的不少,這不太露骨了
嗎?倘若她一翻臉,把信送到報上去公佈起來,那我還能在北京混飯吃嗎?”越想
越覺得這封信寫得太魯莽了,只埋怨自己性急,便橫睡在床上,把信的詞句,從頭
到尾,默想一遍。“還好,大概的意思,都還記得,覺得有幾句話,很能動人,她
未必至於翻臉。又想起她昨日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