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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舉報有獎

自己心裡明白。”

許大茂環抱手臂走近。\"我們並沒有說雞是你偷的,只是看到了就問了幾句。”

“如果不是你做的,明說出來就行,犯不著這麼激動。”

“旁人還以為你要發瘋般牴觸呢。”

然而,何雨柱可不是膽小鬼。

他情緒激憤,甚至想要徒步上前和許大茂對峙。

易中海連忙拉住他,同時將許大茂推開。\"好了,有什麼話直接說清楚。”

“事情是誰幹的就是誰,沒幹的人也沒必要心急。”

“雖然偷雞不大,但也違法。

最多是譴責和按價賠償,公平處理就好。”

“有我在場,會公正判斷。”

他又補了一句,“你們倆這樣吵鬧實在不妥,在大庭廣眾下丟臉。”

“這麼多人看著,孩子也會受影響,打架就更說不過去了。

法治社會里,動起手來別怪我無情報警。”

由於易中海的存在,何雨柱和許大茂暫時沒有過多言論,兩人各自後退一步。

勉強保持了一段相對平靜的時間。

不久,劉懷忠登場,開始用權威的姿態陳述事情,說出看似公正的話語。

站在遠處的顧飛看得很清楚,院子裡彷彿正在召開一場“公開審判”

這個場景讓顧飛有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再加上他們的交談主題圍繞著“雞”

,突然他心中閃過一個念頭:莫非這就是電視劇最初的開場戲——棒梗 雞的橋段!整個事件的過程他了如指掌:首先是何雨柱私自挪用廠裡物資,隨後是棒梗被冤枉偷雞,這一切就像及時的餡餅一樣出現兩起違規事件。

幸虧易中海提到了報警,這不僅是為了那豐厚的獎金,更要讓違法 之事受到法律制裁。

於是,毫不猶豫地,顧飛向警局全速奔去。

舉報這種事情,證據必須紮實且明確。

他知道這一點。

此刻,他並非臨時興起才來到警局,因為他手中已有確鑿的事實。

於是他告訴警官:“警察同志,我舉報一件案件。”

簡要報告了自己的姓名與地址後,他繼續說明:“第一件事,是西直門95號的何雨柱私拿了國有的物品。”

\"其次,是我們院子的鄰居棒梗偷偷抓了許大茂家的一隻雞。\"

那位年輕的警官聽到這兩樁案子,馬上產生了興趣。

他一邊做記錄一邊詢問道:

\"不急,我們一步步來說。\"

\"首先,請描述一下這個人,何雨柱,他到底拿走了什麼公共財物?\"

\"又是在何時拿走的,用於何處?\"

...................................................................

顧飛明白,警察為了確定告發者的誠實,確實需要明確的資訊。

所以他回答道:\"何雨柱偷走的是軋鋼廠一半的雞肉。\"

\"具體何時拿的我並不清楚,大約是在今天上午。\"

\"其用途很簡單,就是食用。\"

而在高速發展現代社會,偷偷拿走半隻雞這樣的事情幾乎可以被視為微不足道,甚至可以當做沒發生過而略過不談。

但在一九六五年,物資極其匱乏的年代,

那個時候,很多地區的人連溫飽都還沒解決,

這隻半隻雞的事,無疑是一件非常重大事件。

這件事不只是反映了他的道德水平問題,急需深刻的批評與教育;